全县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后,金湖县纪委监委坚持既督又战,会同县住建局进村入户,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明确职责,建立完善高效组织网络
住建部门牵头,对涉及“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公安部门依法对阻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开发区、镇街、驻金农场具体实施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建筑清单,落实整治方案,切实做好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动态信息扎口管理、分类处置……
5月5日,金湖县纪委监委制发“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清单”,明确全县10家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全程跟踪推进。
今年以来,金湖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立足于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会同县住建局第一时间明确了各镇街、开发区、驻金农场、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设立了工作专班,实现“三个有”,即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有经费保障工作运转,有专业机构协助排查,形成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工作网络格局。
各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既有建筑纳入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各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既有建筑的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安全知识宣传、事故警示教育,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加强对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提升责任人合理使用、日常维护、规范改造、及时除险的意识。
闭环管理,举一反三整治重点问题
“张大哥,您的房子是哪一年建的?后期有改造吗?”金湖县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副主任闵红东会在黎城街道平安路社区排查小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时,仔细询问居民,详细了解房屋安全情况。
金湖县重点排查各类经营性自建房等八类人员密集场所,摸清难点、痛点所在。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住建部门组织建筑结构专家,开展自建房改生产经营用房巡查、抽查,对每栋建筑物详细把脉问诊,对照排查表现场点出隐患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85栋自建房,下发整改交办函6次。同时,镇街开展自查,共排查2022栋自建房,排查出疑似安全隐患建筑64栋。针对这些问题房屋,金湖县纪委监委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督促推进相关镇街及部门单位按时完成安全鉴定,完成隐患整治,实现闭环管理。
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监管既有建筑
“戴楼街道、塔集镇存在瞒报、漏报D级危房问题,还将该危房租给他人使用;经济开发区存在违规装修致承重梁主筋裸露、擅自施工增设夹层致厂房出现安全隐患问题。”5月16日下午,金湖县住建局5楼会议室里,正召开“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季度联席会议。会上,金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问题查处情况,对通报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明确指出将启动问责程序。
“我们收到县纪委监委通报后,立即在建筑外设置了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腾空用房,贴上了封条。我们还将不间断地巡查,防止用房再次被偷偷使用。”塔集镇分管安全的副镇长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金湖县已鉴定隐患建筑房屋125栋,其中A级2栋、B级60栋、C级26栋、D级36栋,1栋等待鉴定报告。所有的C、D级建筑已全部设置警示标志,清人封房停用,剩余的将在上半年全部完成。
与此同时,在县纪委监委推动下,该县住建局编制完成金湖县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预警处置机制,在市民中心设立了既有建筑综合业务受理窗口,用于办理既有建筑隐患排查举报投诉、装饰装修备案和零星工程备案,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筑,按县相关实施方案一并纳入整治。 (汪龙 韦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