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湖县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夯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围绕推动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监督再监督、强化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在常态长效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持续推动派驻单位正风肃纪。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两个责任”平台工单,每季度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单,提醒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掌握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并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制定年度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职责,紧抓履责过程中的风险点,牵头督查分管领域重点工作,确保每季度纪律督查不少于1次。督促派驻单位在年初全面排查重点权力、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风险点,从制度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3个方面,细化每一条风险点防控措施。每季度对重要风险源点开展专项检查,分析风险点存在的防控难点和节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有效防控风险源点。
夯实“监督的再监督”。不定期与派驻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重点了解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单位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交办派驻单位党委(党组)。每季度跟进问题整改进度,对进度迟缓或整改不力的,发送问题提醒单,督促整改进度。围绕重大事项决策前沟通、决策中程序和决策后实施的关键环节,开展全程记实。抓住派驻单位职责履行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梳理各家单位项目资金情况及内部监督检查情况,督促县委宣传部围绕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突发事件、网络安全等重大事项的应对处置能力,并对重大项目的实施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关注;县文广旅游局围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以及公共文化项目资金的审核、发放、使用等,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执纪监督“零容忍”。要求各驻在单位每月报送“第一种形态”执行、重点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整治等情况;每季度报送“三公”经费支出、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掌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动态情况。不定期对派驻单位开展明察暗访,通过相关人员个别访谈、召开“廉情分析会”等形式,每季度对班子成员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干预,常态化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严肃追究,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去年以来,已累计提醒、诫勉谈话34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
(张仲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