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培养勤俭节约习惯”专项督查和“双节”前廉政提醒。
此次专项督查全方位监督、全方面覆盖、全过程提醒,重点检查四方面的情况,包括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特别是防范和治理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健全和加强长效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特别是严格执行和推进“三公”费用公开等方面的情况;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各单位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同时,了解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培养勤俭节约习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关于加强厉行节约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明确有关纪律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同时,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国庆中秋“双节”期间,政法系统机关干部再次重申六个“不得”,不得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参与赌博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于保障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针对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