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纪〔2015〕16号
关于规范使用《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去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淮发〔2014〕19号)(以下简称《问责办法》),为保障《问责办法》的规范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提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两个并行不悖的主题,良法是善治的前提。2015年是问责之年,问责成为新常态,《问责办法》是规范实施问责的准绳。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问责办法》是党委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和保障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结合全县“两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扯袖子、早提醒,充分发挥问责的导向性作用。要开展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金湖实现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将《问责办法》纳入年度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问责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接受监督。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问责办法》的了解,为做好问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强化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监督条件下工作和生活,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触碰违纪违规的“高压线”,确保在干事创业中干好事、不出事。
三、严格规范实施。《问责办法》对问责情形、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确保问责工作质效。要严格问责程序,根据领导班子、部门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三类对象,规范操作。要履行审批手续,每起问责都要填报《问责审批表》(附件1),制作问责决定书(附件2),留具问责处理结果,并将问责决定书存入个人档案,需要报备的要进行报备。要强化结果运用,所有问责都要严格按照规定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挂钩,并在一定范围公开。
四、加大问责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问责作为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和抓手,把贯彻落实《问责办法》与推进本镇、本部门、本单位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问责工作有效实施。问责实行应问尽问,数量上不封顶,县纪委将每季度通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问责实施情况,结果计入纪检监察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政府严肃查处问责案件,确保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将本月开展问责情况统一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联系电话:86805636。
附件:1、×××(单位名称)问责审批表
2、关于给予×××××的决定
3、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
中共金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金湖县监察局
中共金湖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 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