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湖县纪委文件
金纪[2008]24号
关于开展 “小灵通”等通信工具
挂靠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人民团体,县各直属单位,县各有关通信企业:
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公务通信费用管理,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市纪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联合下发的淮纪发[2008]36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开展 “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范围
清理工作的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工商联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驻金的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
二、清理内容
清理工作的目的是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支付通信费用或用公款为个人购置通信工具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1、个人“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计费的;
2、以各种方式用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的;
3、以各种方式用公款为个人购置通信工具的。
三、清理工作方法步骤
清理工作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1、宣传教育阶段(8月30日——9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费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通知》(金办发[1999]101号)等文件精神,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到此次清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清理工作的要求上来,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10月10日)。一是个人“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计费的,由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向通信企业出具相关手续,协商办理解约事宜。二是要认真清查账目,切实摸清情况,对以各种方式用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支付通信费用的,或以各种方式用公款为个人购置通信工具的,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8月20日前告知相关当事人按时纠正,相关当事人要在9月10日前,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或购置费用, 全额解缴到县通信费用清理专户,统一上缴财政;如相关当事人有调离等情形的,亦要联系告知限时全额补缴通信费用或购置费用。三是于9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县清理工作办公室(县行政中心619室)。
3、监督检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县纪委将组织清理工作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通过检查账目等方式,了解“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违规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自查自纠等清理工作情况。
4、总结整改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要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和监督检查过程中交办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整个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对清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一起上报。《统计表》一律要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名,没有纠正内容的,要实行零报告。各镇、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和《统计表》上报县清理工作办公室。与此同时,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对发现的各项违规问题,要逐一进行汇总,单独形成材料上报县清理工作办公室。
四、清理工作的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完成清理工作各项任务。要确定清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职能科室,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清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2、严格政策。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自行其事,擅自调整执行,也不得变通执行。今后有关通信费用,一律按照工资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方案执行。
3、以自查自纠为主。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在限期内整改纠正到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主动自查自纠,从严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自查自纠。
4、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县清理工作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件,将认真组织查处。对不认真组织清理工作,或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清理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86891802。
五、清理工作的组织
此次清理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电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清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核拨通信经费;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通信费用支出情况的审计,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通信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清理工作。
县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廉政室,联系人:侯先标,联系电话:86891802、86887043(传真)。
附件:
1、“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情况统计表
2、“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统计表
中共金湖县纪委 金湖县财政局 金湖县监察局
金湖县审计局 金湖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8年8月30日
中共金湖县纪委办公室 2008年8月30日印发
附件: “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请于10月11日前上报县清理工作办公室(行政中心619室,电话:86891802)
主要领导签名: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姓 名 |
小灵通”等通信工具号码 |
被挂靠、捆绑办公电话号码 |
挂靠、捆绑办公电话起讫时间或通信工具购置时间 |
未被挂靠、捆绑前办公电话年报销通信费(元) |
被挂靠、捆绑后办公电话累计报销通信费(元) |
通信工具购置价格或直接报销通信费用 (元) |
是否领取通信补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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