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对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问题,必须深挖细查,任何问题线索都不能放过。”这是淮安市金湖县监委委员张明东常说的一句话。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明东先后带领同事处置各类问题线索52条,开展各类谈话300余人次,牵头查办案件17起。2020年2月,金湖县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张明东个人也先后被表彰为“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市十佳办案能手”。
2019年4月,金湖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因车位纠纷安排社会人员对业主进行殴打,部分警务人员办案不力,充当这些黑恶势力“保护伞”。接到这条问题线索后,时任该县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的张明东随即带队开展调查。
调查过程困难重重。虽然有多名群众证实该小区某业主被人殴打,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却矢口否认。翻看处警记录,公安机关在登记立案后便不再过问。既找不到违法嫌疑人,也缺少现场监控视频,部分工作人员不免有些情绪低落。
犯罪分子再狡猾,总会露出马脚。张明东一面鼓舞士气,一面带领大家仔细察看物业公司相关资料。经过分析研判,大家发现这个物业公司法人华某某与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张某某联系密切。更“巧合”的是,这次“打人”案件的主办人正是张某某。
“这么多巧合,这其中难免会有问题。”时任调查组成员应佳成对案件的办理过程记忆犹新:涉案物业公司的财务凭证、银行流水情况就有好几箱。那段时间,张明东带着他们翻阅材料,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经常加班到深夜。
凭借敢啃硬骨头的拼劲和韧劲,调查组最终查明张某某等人收取华某某好处,为其充当“保护伞”的事实。随后,以华某某为首的涉黑涉恶组织成员先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张明东和同事们又顺藤摸瓜,对以华某某为首的涉黑涉恶组织成员所涉及的案件进行摸排,先后发现多条包庇袒护违法嫌疑人的问题线索。多名涉事民警受到严肃查处,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扫黑除恶要讲究策略和方法,多思考、多研判,找准突破点,以案挖案,更重要的是以案促建、以案促改。”对于张明东的这番话,同事们都深有感触。
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张明东带领同事们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梳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执纪执法工作要点,让大家在短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
2019年,该县有两名涉黑涉恶人员被公安机关逮捕。为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张明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等机关,对2人及其团伙成员进行谈话。调查组用了不到20天时间,挖出多条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为黑恶势力提供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针对这种情况,该县纪委监委提请县委开展党员干部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了4名涉嫌违规借贷公职人员相关问题,清退、收缴资金数百万元。
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在哪里,利剑就指向哪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社会人员扰乱建材市场经营秩序问题,张明东带领调查组,实地走访30多个建筑工地,访谈100余人,揪出了一个长期把控当地建材市场的涉恶团伙,4名干警因失职渎职接受审查调查。“保护伞”没了,涉恶团伙被抓了,老百姓又可以买到正常市场价格的建材了。
“执纪执法的尺子如果偏了一寸,处理的结果往往会偏出一丈。作为党纪国法的守护者,我们必须分清公与私的边界。”正是凭着这样的信念,张明东在面对人情困扰时毅然决然、公正无私。
2019年,该县一名曾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过的干部顾某某因涉嫌为涉黑人员提供赌博场所被立案调查。“张主任,看在同事一场的份上,你可千万要高抬贵手啊!”刚一搭上话,顾某某便攀起交情,请求张明东对其“网开一面”。
一边是过去老同事的恳求,一边是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盼。张明东没有丝毫犹豫,依纪依法对顾某某进行了审查调查。最终,顾某某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多年在一线办案,张明东经历了无数个通宵奋战的夜晚,错过了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光,也常常面对各种人情干扰甚至威胁利诱,但他无怨无悔,“当初选择了纪检监察事业,我就下定决心要走到底,一次选择,一生担当!”(通讯员 孙高勤 本报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