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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纪检监察信息(第3期)
时间:2016-07-05 12:00:00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金湖纪检监察信息

 

第3期

(总第479期)

                      中共金湖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县人社局持续用力加强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情况,找准薄弱环节,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推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加强教育。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文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群发廉政短信,要求全局上下从严要求,加强自我教育,不断增强改进作风自觉性,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发生。

        严明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员干部赴盱眙黄花塘新四军军部纪念馆和龙岗抗大八分校旧址进行实境课堂教育。切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公款吃喝、收受节礼、滥发钱物等腐败行为,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强化监督。局纪委加大对窗口单位明查暗访力度,准确掌握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局纪委重点对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日常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检查共计12次,约谈7人次,函询谈话3人次,问责5人次。

 

县市场监管局为股级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细,打造清廉为民务实的市场监管队伍,县市场监管局在全系统推行建立股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廉政档案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业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出国(境)情况等方面,并要求个人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查报备。每份档案必须由本人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名。局纪检监察室对档案统一备存,不定期开展个人廉政档案填报抽查,对不按规定填报或不如实填报廉政档案的,由局纪委予以处理。

 

县教育局建立巡察监督工作制度

 

   近日,县教育局制定出台《全县教育系统巡察工作办法(试行)》,适时在教育系统开展巡察监督工作。

   巡察监督工作主要瞄准各基层单位“小五长”及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紧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人事任免、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执行、教育收费等重点问题,开展综合巡察,分期分批实现全县各基层学校巡察工作“全覆盖”。巡察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走访基层、分析研判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念好“谈”“查”“访”“看”四字诀,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有效发挥防范和震慑作用,推进依法治教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黎城镇科学运用“四种形态”  提升执纪效果 

 

   今年以来,黎城镇纪委转变执纪理念,突出党纪特点,围绕“四种形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执纪的新常态。截止6月底,黎城镇共开展提醒谈话15次、函询37次、问责5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通报批评3批次、立案6件。

        一是教育在前早预防。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县纪委贯彻落实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会议精神,提升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知晓率和认同感;邀请县纪委领导上廉政警示教育党课;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蚁贪之害》;组织拍摄廉政微电影《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让1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是苗头问题早纠正。对信访举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领导干部51人次。深入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组织督查6批次,下发通报2期,公开通报51人。针对“四风”重点问题,发挥镇纪委委员作用,组织镇纪委委员开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大操大办等多项专项检查,其中,反映该镇新任纪委委员履职的《新任纪委委员 上好履职“第一课”》被省纪委网站采用。

         三是挺纪在前早查处。切实转变执纪审查方式,发现问题马上就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黎城镇对违纪党员干部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以全市“小五长”专项整治和全县民政资金专项清查活动为契机对全镇各单位、村居负责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对其中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给予了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积极立案调查。截止6月底,黎城镇共查办案件6件,其中自办案件2件,“小五长”案件2件。

 

金北镇强化村居干部管理  践行“四种形态”

 

   今年以来,金北镇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村居干部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定期坐班和值班制度、坚持请销假制度、坚持确保联络畅通、坚持民主管理制度等;明确村务民主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等12项具体规定。为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力,专门成立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定期督查通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5月,镇纪委组织明察暗访18次,开展约谈24人次,行政问责19人次,对其中3人予以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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