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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纪检监察信息 第10期
时间:2014-09-15 12:00:00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金湖纪检监察信息

第10期
(总第461期)
  中共金湖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一些镇和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

  戴楼镇:镇党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各村(居)、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规定,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镇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将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采用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镇党员干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工作。
  闵桥镇:镇党委组织机关干部和各村(居)、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主体责任,采取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精神,增强责任担当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镇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对党员干部在双节期间有违反“五个严禁”纪律行为的,发现一起,严格查处一起,点名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前锋镇:镇党委专门开展节日期间廉政教育系列活动,在组织专题学习的基础上,向全体党员发出“抵制四风、带头倡导文明过节”的倡议。镇纪委、两节督查组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举报,并对各单位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和单位收支账目进行督查,确保两节期间全镇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吕良镇: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节前廉政约谈,做到招呼在前、预防在先。镇纪委组织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部门、村(居)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上级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在全镇范围内点名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实行双查双究。
  县地税局:局纪检监察部门向纳税人发出100多份问卷,对纳税服务工作中税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同步开设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反“五个严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此外,塔集镇、县农委、县人社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对照规定,查找思想认识上和执行制度上的不足,开展自查自纠。县教育局:开展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专项清卡活动,确保局在职干部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零持有”。县质监局:严格规范干部职工上下班行为状态,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企业或当事人宴请、红包、香烟,禁止工作日饮酒,党员干部8小时外不得进入娱乐场所。黎城镇: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宣讲会,邀请县纪委卢金富同志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系统讲解,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县供电公司:开展“加强制度教育 树立红线意识”主题教育巡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廉洁从业自觉性,规范廉洁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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