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一)
戴楼镇:召开专题学习会,与各村(居)、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党委统一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牵头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同时,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各村(居)、单位的考核力度;延伸监督触角,在各村(居)配备纪检监督员,提升监督效应。
塔集镇: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两个责任”,要求领导干部能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守责任担当。结合群众教育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交心谈心、集体约谈等方式,加强“两个责任”落实。出台机关财务管理、机关工作纪律等制度,规范财务审批,建立工作报告、问询质询、督查问责等机制,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前锋镇:召开工作会议,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专题部署,并向各村和各单位负责人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和村总支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在镇广播和电视节目中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宣传相关党风廉政建设政策,通报全镇纪律和党风政风督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陈桥镇:召开党委会和机关干部职工、村三职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县委落实“两个责任”会议精神,制定本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要求以及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求。探索开展“每月廉情五分钟通报”制度,在镇每周五的中心组学习上,由镇纪委书记宣讲五分钟廉政建设情况。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筹备召开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敲好“警世钟”,打好“预防针”。
县人社局: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刻领会县委会议精神。局党委对班子成员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形成党委主导、全员共创的工作格局。局主要领导强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局纪委要担起监督责任,要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大胆监督。
县财政局:及时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传达会议精神,组织集中约谈,层层传达责任。选择5个重点科室进行述职述廉,主要领导现场点评。同时,局主要领导以“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好权力这把‘双刃剑"”为题,为全体人员上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党和人民当好家、理好财,确保财政资金和工作人员“双安全”。
县国税局:局党组、纪检组通过认真研讨,明确“四严”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切入点,将“两个责任”加以分解、落实。严肃教育。通过上党课、领导约谈、参观“五德”教育基地等形式,努力提高全局人员理想信念。严明纪律。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制规定。严格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做到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严惩腐败。县局党组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县供电公司: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一把手集体约谈会,全面部署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工作。公司党委要求,各总、支部集中时间抓好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学习、解读、交责。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落实好“两个责任”的推进工作。
县国土局:强化明责交责,建立“四项制度”,确保“两个责任”抓得准、抓得实、抓得好。工作报告制。各支部每半年将本支部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经支部书记“签字背书”后,局党组和纪检组。试行各部门负责人定期述职述廉机制。问询质询制。局党委赋予党员对责任制落实工作的专项问询质询权力,提高落实责任制的透明度和实效性。常态评估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检查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督责问责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责任制落实情况。
县质监局:以“四项机制”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建立落实机制,理清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和主要负责人具体职责,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建立常态评估机制,实现责任制考评“全覆盖”、常态化。建立述评机制,要求单位负责人和中层干部定期向纪检组述责述廉。建立考核机制,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跟踪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