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纪检监察信息
第3期
(总第454期)
中共金湖县纪委办公室
县教育局从“三个着力”抓“三项重点”工作
县教育局把2014年作为“贯彻落实年”,为进一步深化 “贯彻落实”的理念,从提升队伍的执行力,提高抓落实的效能入手,确立从“三个着力”抓“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廉政勤政,高效干事。“三项重点”即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和效能督察;“三个着力”:一是着力在新颖性、丰富性和感染力上下功夫,创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二是着力在动态查找、动态防范上下功夫,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拓展风险“预警、免疫、防范、监督、考核”五个机制,努力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三是着力在监督的有效性上下功夫,在全县教育系统推行领导干部带班督察制度,继续抓好作风纪律。同时加强对各学校班子“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决策部署情况的督察,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假执行、假落实、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县检察院突出问题导向 强化作风建设
县检察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五查五治”,聚焦“四风”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作风建设。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高度重视查摆问题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通过访谈等活动主动深入找问题,另一方面广开渠道听意见,真正找准问题,即知即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关键做到“五个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三是强化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和“一把手”责任。院领导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好转,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
县工商局“三管齐下”把“廉”关
一是深入学习廉政规定。梳理汇总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各项廉政规定,并将学习资料集下发到科室和基层分局组织深入学习。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不折不扣认真执行党风党纪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重申廉洁自律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以任何借口索要、低价购买、接受管理对象土特产及其他礼品;严禁参与赌博及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三是强化作风纪律督察。采取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窗口服务、车辆停放、工作纪律、考勤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制定督查计划,每周确定督察重点,针对出现的为政不廉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及时下达督查通报、坚决纠正,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县环保局强化“四种意识” 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今年来,为进一步打造“形象好、服务优、守纪严”的环保队伍,环保局不断强化学习意识、管理意识、监督意识、自我约束意识,为提升软环境暨效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强化学习意识。组织集体学习,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认真传达《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暂行规定》和《关于实施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局每位工作人员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从我做起,严格要求,充分当好软环境、效能建设工作的排头兵。二是强化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分管领导、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职能,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管行业也要管行风”的要求,实行责任上追一级,一级抓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连带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意识。局主要领导亲自检查工作人员上下班纪律、在岗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分管领导、行风办经常督查和提醒,对发现的不良现象和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同时科室、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友善提醒、相互督促。四是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强化自我控制、自我约束意识,克服侥幸心理,真正做到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玩违反规定的游戏。
县国税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近日,县国税局采取有力措施,在改进机关作风上求实效。一是全局干部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做到铭记于心、实践于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二是局领导从自身做起,当好表率,进一步深入实际加强调研,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三是要求监察部门将工作纪律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过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四是优化纳税服务,以改进作风为契机,引导全局干部转变理念,珍视纳税人感受,维护纳税人权益,通过作风改变,不断提升国税部门外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