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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纪检监察信息 第2期
时间:2014-03-26 12:00:00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金湖纪检监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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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53期)

中共金湖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6

                                                  

 

县公安局扎实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

 

为坚决纠正“四风”,县公安局根据上级纪委部署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公安民警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既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也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措施》等要求背道而驰,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公安民警出入私人会所的危害性,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即将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做出榜样,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确保上级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自查自纠。该局要求各单位对民警出入私人会所消费及持有会员卡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清理,要求审计科、警保室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凡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组织签订承诺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会所中的歪风五个不准承诺书》。在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民警签订承诺书,要求全体民警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消费娱乐,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强化监督问责。该局纪检、督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全县私人会所的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当事人,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组织核查,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截至目前,未发生民警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纪违规问题。

 

农委新年给12345平台承办工作立新规

 

为进一步提高农委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承办工作水平,确保每项承办事项及时有效落到实处。新年以来,农委针对承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五个方面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和健全承办台帐登记制度,切实做到每项工单有记录、有交办时间、有具体责任人,以便及时梳理;二是编制和更新全系统工作职责、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确保AB岗人员尽可能全方面了解掌握;三是要求AB岗人员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个及时,即接到工单(平台电话)在第一时间及时分类交办,对交办事项进展及时主动询问,对交办事项处理结果,及时汇总并向平台回复,进一步提高承办效率;四是要求AB岗人员和分管领导要善于总结,对承办中出现的正反面典型要敢于曝光,上报简讯;五是进一步明确单位负责人和AB岗人员为平台承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爱岗敬业,态度和蔼,及时承办,争做表率

 

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公路河道“三乱”治理力度

 

2014年春节期间,为巩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公路、河道“三乱”治理成果,确保公路、河道安全畅通,县交通运输局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了市县有关要求。县局与各执法单位签订公路、河道“三乱”治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加大公路、河道“三乱”工作的自查自纠,巩固公路、河道“三乱”治理成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绿色通道”政策措施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超限超载站点的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故意刁难、滞留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严禁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严禁在治理超限超载中以罚代卸、罚款放行,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执法和不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拓宽和畅通了群众投诉渠道,阳光金湖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通服务热线96196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不定期明查暗访,促进整改提高,努力营造安全便捷、畅通有序的公路、河道通行环境。

 

黎城镇出台“二十条禁令”从细节上筑牢反腐防线

 

近日,黎城镇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作为2014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专门出台了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二十条禁令”,从细节上和制度上严肃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二十条禁令”即:严禁公款吃喝或公款相互吃请;严禁收送现金、购物卡及各种有价证;严禁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招商引资、公务出差等搭车旅游;严禁公款走访拜团(慰问困难群众、老党员老干部除外);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向下属单位索要钱物、推销商品、报销票据;严禁公款购买各种节日贺卡;严禁公款搞节庆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日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看低俗网页等;严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严禁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推萎拖拉;严禁听谣、信谣、传谣或乱论他人是非;严禁利用婚丧喜庆、生日宴会等借机敛财;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参与公款钓鱼;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使用不文明言行。该镇将“二十条禁令”在镇、村居、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镇纪委还将通过明查暗访和受理举报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禁令”者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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