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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5-10 14:27:00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910日至12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22日,巡察组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县法院党组328个问题,法院党组对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总结汇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研究,着力解决。牵头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各部门扎实整改。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整改任务的落实及台账整理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下发整改责任分解表,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完成时限及台账要求,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执法办案等工作相结合,以巡察反馈意见为指导,深入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和反思制度漏洞,进一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司法服务、内部管理、执法办案、信访等各方面文件11个,坚持做到当下治长久立相结合,巩固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政治学习不够深入具体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2021年金湖法院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要点》,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状,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以支部为单位,持续多天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

2)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及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全部纳入各支部集中学习计划。组织干警参加专题学习和政治轮训,开展院长讲主题党课、弘扬恩来精神、铸就忠诚之魂主题实践、主题演讲等学习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共撰写剖析材料、主题征文、学习心得等文章200余篇。

3)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督查,机关党委书记集体约谈各支部书记,要求规范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各支部学习情况先后组织5次集中检查和个别抽查。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院领导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岗位目标责任状,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3月份,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2)制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媒体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由综合办对宣传稿件进行审批登记扎口管理。制定网评员值班计划,明确网评员工作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网络舆情监控制度。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各类专项整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刑庭内部制定涉黑恶案件办理工作规定,明确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的时间节点、程序、沟通协调以及线索排查移送等事项。

2)严格执行《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从立、审、执各环节加强审查,常态化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

3)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庭审八查八问制度,对疑似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主动启动调查程序,运用全省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和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进行综合评估,对确属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置。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件。

4.关于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从民二庭和执行局选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分别组建了破产审判团队和执转破审判团队,组织法官参加了淮水破产业务大讲堂培训。

2)制定破产案件领导包案审理计划,明确责任领导、承办人和审结期限。目前已无超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

3)制定出台《金湖法院关于开展诉源治理进网格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干警与企业和商会对接,组建微信交流群,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组织开展了女法官走进女企业家商会、以典护企等法律服务活动。

5.关于院庭长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的权力边界、方式手段和程序要求,加大院庭长在程序性事项审批、业务指导、信访接处、作风检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今年2-4月,共有225件审限变更和程序变更案件,均按规范程序进行层层审批。

2)将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岗位目标考评,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今年2-4月,审委会委员和专职评查人员共评查案件607件,占结案总数38%

3)制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法院差错、瑕疵案件责任评价管理办法》,制定案件评查计划,对超法定审限、长期未结、发改等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评查。目前已完成一季度发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庭审考评以及合议庭评议案件、简转普程序变更案件等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229件。

6.关于“‘齐心协力干事创业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金湖法院关于开展五加强五提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政治轮训31人次。

2)结合领导班子人员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领导分工进行了全面调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广泛开展谈心谈话。2月份以来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了3次民主生活会。

3)在《金湖法院关于开展五加强五提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领导班子决策倒查追究机制。

4)综合办每月向院领导、各部门派发重点工作清单,及时将各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7.关于全域诉调工作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1)完善诉调对接平台机制,落实诉前调解分流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分流流程,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今年2-4月,分流诉前调解案件561件。与司法局、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4月份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有关诉调对接组织领导等事项。在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下解决了诉调对接经费保障问题。

2)加大对无讼淮安”“江苏微解纷等平台的宣传推广使用,今年2-4月,在上述平台调解案件391件。

3)制定出台《金湖法院关于开展诉源治理进网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审判业务部门一对一对接全县各审务工作站和巡回法庭,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培训、巡回审判等活动。今年一季度法官进网格73人次,开展巡回审判6场,法律咨询讲座11场。

8.关于立案登记不畅问题的整改

1)对诉讼服务大厅引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立案大厅启用叫号机,严禁限号、插队行为。

2)通过两微一端宣传24小时自助法院,在立案大厅摆放自助法院使用说明,安排专人指导自助立案电脑操作。

9.关于信访投诉实质性化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定、执行款物管理处置不规范、诉讼服务窗口不文明、不规范、不高效、不公正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2)制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质化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实施细则》和《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质化办理执行信访案件实施细则》,强化信访职能部门职责,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访接待,及时化解信访纠纷,做好信访事项督办工作。

3)组织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包案化解计划,将重点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化解。

10.关于执行案款收发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制定执行案款管理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一案一人一账号制度,除银行系统问题或者以前没有子账号的老案件外,所有案款全部进入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解决不明案款滞留问题。

2)严格落实案款发放承办人、案款专员、执行局局长、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五级审批把关线上线下双重审批制度。

3)配备执行案款专员,负责提醒、督促、通报承办人认领案款、及时发放案款、案款暂缓支付审核、与财务会计对账及执行案款集约化发放等工作,每周定期向承办人统计通报案款收、发、存情况,便于承办人及时掌握案款动态。

4)严格执行案款到账一个月内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的规定。通过案款专员的督促通报,今年以来实现了应发全发,对确需暂缓发放的案款,全部实行一案一表一审批制度。

5)关于规范案款交接方面,要求承办人能采取汇款入账处理的一律汇入指定的一案一人一账号内,情况特殊确有必要收取现金或者用支付宝、微信转账给承办人的,一律要在规定的时间交到一人一案一账号内。当事人双方当场交付现金或微信转账的,做好交接手续,必要时制作交付笔录,交案款专员备查核实。

11.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以及管理漏洞问题,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严格执行《金湖县人民法院财务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落实报销审批监督机制,做到审批流程规范,逐张报销材料均由经办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把关。

3)制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对固定资产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做好采购登记录入工作。已完成2020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生成固定资产台账,已启动对部分大额固定资产进行分类逐项核销。

12.关于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指出招标、采购工作中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以及管理漏洞问题,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修订完善《金湖县人民法院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行为、采购流程规范,按照设立采购计划、优先在政府采购平台上比价询价、确定采购的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安排专人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核查。采购合同、比价材料、会议记录均做到了备份归档管理。完善工程招标报销手续,比价材料和会议研究记录作为报销凭证,一并入账。

13.关于安全管理时有偏松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金湖县人民法院驾驶员管理规定(试行)》,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今年2-4月,组织召开驾驶员集中安全教育例会5次。

2)职能部门今年以来对全院内网网络安全开展专项督查3次,整体达到网络安全整改要求。今后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3)法警队每周召开一次部门工作例会,强调安检工作的重要性和风险性,查找安全风险隐患,增强安检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司法警察安全工作规则,明确日常值班分工,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值班执勤计划表,每日定岗定责。

4)制定《2021年法警大队训练计划》,训练计划涵盖政治学习及日常训练,共组织训练9次。开展警务督察、巡查活动7次,发出督察整改建议书2份,督察22人次,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司法安全。

14.关于“‘854’模式运行不畅问题的整改

1)按照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迭代升级要求,制定出台《金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方案》,实行人员分类配备,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细化事务操作流程,彻底打破 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

2)出台《执行案件办理流程指引》,将38个流程节点分配落实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规范及岗位职责,促进办案流程节点快速流转,提升执行效率。

3)组织指挥中心人员学习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制定部门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执行业务集中学习,不断提升执行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

15.关于工作纪律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金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院领导带头值周督察制度,值周情况在院办会上进行通报。

2)严格执行《政务督办工作办法》, 大力推进政务工作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和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整改期间发出督查通报7期,向各部门发送任务工单10份。

16.关于正向激励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1)组织审执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审判质效考评指标征求意见座谈会,为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做好准备。

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今年2-4月,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体谈话11次,个别谈话46人次。

3)正在研究制定人才培养五年规划,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英模选树工作,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已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6名优秀干警典型事迹。

4)关心关爱干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新招录干警解决过渡性住房,完成了3名员额法官职级晋升工作。制定工会职工文体活动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三八节慰问及职工技能竞赛等活动。

1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1)督察室向党组派发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单事项21项,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派发第一责任人责任工单事项17项,向领导班子副职派发一岗双责责任工单事项16项,经检查均已按序时进度推进落实。

2)定期召开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和两个责任分析汇报会。执行局、刑庭等部门组织召开了干警廉情分析会,督察室牵头组织召开了全院各部门廉情分析汇报会。

3)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深入推进廉政哨兵警示机制建设,今年以来提醒谈话10人次。组织开展队伍风险点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全院11个部门148人填报了《个人风险点查找情况登记表》,制定个人和部门队伍风险点防范和整治措施。

4)院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分管期间发生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5)扎实组织三个规定平台填报。今年2-4月,累计填报456条记录,其中显示的信息17条,零报告439条。

18.关于警示教育未达预期效果问题的整改

1)加强警示教育,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组织开展廉政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干警家属警示教育等活动5次,累计参加486人次。

2)将近年来干警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汇编,由各支部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专题警示学习教育活动。

19.关于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不足,支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机关党委召集各支部书记开展了换届、发展党员等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党组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

2)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支部书记及具体负责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针对部分支部存在的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由机关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4)落实机关党委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党务工作,按月检查通报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各支部严格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在每月20日左右分别召开一次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院领导或支部书记给党员上党课,全院各支部累计上党课7次。

2)机关党委书记就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问题集体约谈各支部书记,重申支部党建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督察室根据金湖活力党支部平台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个别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对其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3)将支部党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考评,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工作开展及台账整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1)在各支部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过程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发言材料把关制度,由支部书记对党员发言材料进行检查把关。

2)支部组织生活会前,机关党委下发通知,对组织生活会内容、议程、发言顺序进行统一规范。院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部下沉各支部参加和监督指导组织生活会,保证了组织生活会质量。

22.关于执行议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会上集体讨论,发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用。规范党组会议参会机制,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但不参加表决。

23.关于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由相关院领导对组织人事不规范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2)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依规依纪做好组织人事工作。

24.关于全程纪实材料不够规范完整问题的整改

1)相关院领导对全程纪实材料不规范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2)《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记录,落实记录簿回头看制度,每次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记录都在会后及时检查,并做好检查登记。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随机分案制度,设有分案登记簿。2021年新收案件2169件,其中自动分案2041件,手动分案128件。对确需要手工分案或调整承办人的案件,须层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并做好逐案登记。

2)在《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中,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每月通报院庭长收结案情况。

3)制定出台《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办案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定》,明确了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类人员审判职责分工,每月通报员额法官收结案情况。改进案件评查工作,将是否存在挂名办案作为必评内容纳入日常评查。

目前院庭长办案意见尚未出台,没有明确办案任务及职责要求。

2.关于审判管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修订《金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责。今年2-4月,共召开审委会5次,研究讨论案件29件,评定发改、疑难复杂案件22件。

2)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执行审限变更庭长、分管领导、审管办三级审批制度,做到一案一表。组织召开了一季度质效指标专题汇报会,由各审执业务部门对其落后指标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改进对策。

3)目前已经草拟出《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正在研究讨论修改中,将实行办案数、质效指标情况积分制考核,与绩效考核奖金相挂钩,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3.关于审判管理队伍建设仍显不足问题

1)人才招录计划正在研究起草中。向省法院申报招录聘用制速录员计划4名,招录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务员招录计划等县里统一安排。

2)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尚在研究起草中,组织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开展法官办案竞赛、书记员业务技能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3)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出台的员额法官管理文件,对自然退额、申请退额和应当退额的法官启动退额程序。今年已按规定对2名法官启动退额程序。

4.关于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党风廉政建设。今年2-4月,执行局分别召开局务会、廉情分析会、集中学习教育会共11次。召开职业道德暨廉政教育会议,分管院领导带领执行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法官行为规范》,组织干警到周恩来纪念馆、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黄花塘新四军军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增强执行法官责任意识、公正廉洁意识和担当精神。

2)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多次组织开展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执行惩戒和财产处置力度,用足用好搜查、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执行措施,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运行模式迭代升级工作,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3)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执行款物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重点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整治活动,随案向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对相关执结案件进行回头看。今年2-4月,执行局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会、信访案件督办会4次。

该项问题还在持续整改推进中。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交办13件信访件,我院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3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院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紧盯整改重点难点堵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落实。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紧盯问题整改清单,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完成的整改措施将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照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加强跟踪问效,对账销号,做到件件落实到位。对已取得整改成效的,定期开展回头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深化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制度指挥棒优势;对尚未建立的制度,抓紧时间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尽快修订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注重整改成果转化。注重统筹兼顾,着力将县委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扫黑除恶、审判执行、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面提升,促使巡察整改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为谱写两争一前列金湖精彩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589575;电子邮箱:jhfyxc@163.com

 

 

中共金湖县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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