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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2-10 14:07:35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6月30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了巡察。9月1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四项11个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以高度警醒、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看待、正确对待。

1.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数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和学习反馈意见精神,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2.加强组织领导。已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侯先标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华担任副组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监管科全体同志为成员,就四大方面11项具体问题一一归纳梳理,提出了整改举措,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明确目标责任。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建立清单台账。针对11条问题清单,逐一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招标采购人履职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单普法,向招标(采购)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画册300余份,利用开标区显示屏循环播放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招标采购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二是借助QQ群普法。借助各工作QQ群向招标(采购)人发送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三是建立招标采购人的信用承诺机制,由招标采购人在开标前递交“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目前共递交248份。

2.关于“个别招标采购人不采纳监管合理意见,规矩意识淡薄,为意向投标单位量身定做报名条件,为投标竞争对手设置准入门槛,甚至干预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标前合规性审查。利用标前会议,对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针对招标采购公告和文件可能存在问题和风险的地方向招标采购人发放合理性提醒函、预警告知函,促使其慎重考虑并对继续招标可能造成的后果有清醒认识,巡察反馈后共对71个招标项目发出32份合理性提醒函和预警告知函。二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向招标(采购)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画册300余份,利用开标区显示屏循环播放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招标采购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借助各工作QQ群向招标(采购)人发送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

3.关于“对投标人缺乏约束”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普法。对接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2020年11月27日联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投标人法制意识。二是信用承诺。搭建“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平台”,推行信用承诺制,共有248家投标单位、20家代理机构提交信用承诺书。三是电子监管。利用“互联网+交易”、“互联网+监管”,加强现场监督和系统比对力度,至目前未发现投标单位围标串标行为;将全县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纳入标后预警系统管理,实现项目从注册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实时动态“嵌入式”跟踪管理。截至目前标后系统共处理完成20个项目预警。

4.关于“代理机构素质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信用评估。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估活动,2020年8月28日我局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估活动,评估结果作为招标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已对8月份、9月份和10月份的代理机构信用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二是动态考核。实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动态考核,将考核分值计入信用评估中,强化代理机构责任意识。

5.关于“评委评审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签订信用承诺书。要求评委在评标前签订信用承诺书,督促其规范评标行为。目前经评委签字确认的信用承诺书共150余份。二是建立曝光台。2020年8月份在评委等候区设立内容为四川省财政厅公布的三份《终止聘任评审专家的通知书》的曝光台,通过典型案例以示警戒。三是建档立制。建立一标一考机制,已对50个项目评标专家在遵纪守法、评标能力、评标道德、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评分。

6. 关于“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对接县各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我局掌握最新的相关政策法规,改变工作中存在的滞后脱节现象。2020年先后收到县住建局转发的省住建厅苏建规字〔2020〕5号和苏建规字〔2020〕6号两份文件。二是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一方面向外学习,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员工参加省招标办组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培训、县信用办组织的信用修复等培训;另一方面向内学习,全员参加审批局每周一次的“科长讲业务”学习活动,同时交易中心不定期开展班后会、业务交流培训等相关学习交流活动。三是开展随机抽查,2020年10月份对县各有关部门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完成自查,11月份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营商办对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进行抽查。11月25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12月4日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标后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推进办、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后履约抽查,促进标前标中标后的监督闭环管理。

7.关于“交易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接组织部门及人社部门,2020年8月份通过公务员招录,交易监管科增加2名人员,9月份两名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参加业务学习及测试,2020年9月份组织监管人员参加省招标办组织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局内部“科长讲业务”、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内部定期知识点讲解等,促进交易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加快独立开展工作。三是理顺监管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分中心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行政审批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10月份报批县委编办的三定方案,明确监管科职责和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职责。

8.关于“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2020年9月份至11月份三次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监管科人员去泰州市、滨海县、泰安市等考察学习,通过沟通交流不断探索适合自身工作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更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二是加强沟通联系,2020年9月份开始每周定期开标前会、班后会,互通项目信息,合理运用“合理性提醒函”及“预警告知函”,利用好异常分析表,告知招标采购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发现开评标异常,目前已下发各类“合理性提醒函”32份,已制作异常分析表6份。三是开展随机抽查,2020年10月份对县各有关部门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完成自查,11月份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营商办对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进行抽查。11月25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12月4日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标后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推进办、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随机抽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9.关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偏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2020年9月份开始每周定期召开标前会,互通项目信息,巡察反馈至目前为止,招投标项目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暂未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2020年9月份出台代理机构信用评估相关规定,开展动态考核评分,已将8、9、10月份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要求评委在评标前签订信用承诺书,督促其规范评标行为。目前经评委签字确认的信用承诺书共150余份。2020年8月份在评委等候区设立内容为四川省财政厅公布的三份《终止聘任评审专家的通知书》的曝光台,通过典型案例以示警戒。建立一标一考机制,已对50个项目评标专家在遵纪守法、评标能力、评标道德、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评分。二是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方式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巡察反馈后至目前为止,尚无行政处罚案件。

10.关于“防范意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对接县委组织部编办、及人社局,2020年11月份利用县“名校优生”招聘计划,结合我中心核定编制数,报送用人需求,申请用编数4人,11底已批准招聘1人。二是定岗定职,中心内设科室负责人已全部由正式人员担任,各科室人员按照《关于印发2020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履行职责,后期将与上级部门积极保持对接,常态化开展科室负责人轮岗;二是压实业主责任,通过发放合理性提醒和预警函,及时告知招标采购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巡察反馈后共对71个招标项目发出32份合理性提醒函和预警告知函。三是提高自我能力,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内部定期知识点讲解,提高业务及监管水平。四是加强交易各类主体的保密工作,2020年10月份我局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委在整改后每次开标前均已作出保密承诺,明确各方主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的保密职责,2020年8月份我局与银行签订关于投标保证金的保密协议,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

11.关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向交易市场各主体发放宣传单页共300余册,利用开标区显示屏循环播放《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考评奖惩实施细则》和《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文件内容。二是加快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度,共有248家投标单位、20家代理机构提交信用承诺书。2020年9月份出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估相关规定,每月进行结果公示,从失信行为扣分及信用缺损修复等方面来促使代理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推进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转化成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规范、廉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6800980;电子邮箱:jhspzx@163.com。

 

中共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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