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党史工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4月13日,巡察组向党史工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推动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党史工委党支部存在6大类13个方面突出问题,针对反馈问题,党史工委党支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清单,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巡察反馈会议后,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4月14日,组织召开党史工委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细致梳理整改问题,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照巡察提出的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各类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
(二)强化责任担当。4月27日,召开党史工委党支部研究巡察整改方案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县委党史工委党支部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39条整改措施,分别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各牵头科室和责任人根据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跟踪督办。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指导整改工作。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强化制度落实,注重标本兼治。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截止目前,共计6大类13个方面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思想认识不足,监督意识淡化,履行监督责任仅限于传达上级文件、提口头要求,日常监督和第一种形态运用没有留痕”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县委党史工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支部与党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内容。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县党建工作暨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关于转发省纪委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的通知》《关于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三是开展党纪党性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书记先后主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投身疫情抗击》专题党课,组织党员走进家风家规教育馆、吴运铎党性教育馆等实境课堂进行党性教育。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记录留存;严格执行县招投标采购规章制度,重大项目采购、劳务外包事项均由班子集中讨论研究决定,5月完成年鉴宣传彩页征集权公开拍卖。
2.关于“2016、2017年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未能全面落实,未见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以及对分管领域进行党风廉政检查的记录。个别班子成员未能提供2016、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手册》以及个人学习笔记”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0年党史工委党支部谈心谈话计划,明确支委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谈话对象、谈话内容、谈话方式及相关要求。二是结合端午节、职级晋升等时间节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任职谈心谈话,并形成记录。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2020年度单位领导班子述职内容和绩效考核内容;“三会一课”定期传达学习党风廉政、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会议精神,4月份支委会组织学习《2020年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单》,将履职纪实“一岗双责”监督情况纳入日常绩效工作填报,同时做好个人学习笔记。
3.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剖析问题不够全面彻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红脸出汗,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巡察整改问题反馈后,坚持高标准召开组织生活会,研究制定《县委党史工委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领导班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严格按照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要求规范撰写。二是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共剖析问题13条,涉及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等方面。三是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接亮短揭丑,指出了工作效率不高、业务推进不快、财务管理不严、工作担当不够等问题,相互批评达到红脸出汗、一针见血效果。
4.关于“2016年度支部‘三会一课"没有正常开展,且记录不规范,与单位办公会混记;2017年度党支部活动薄册未能提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施党员“细胞活力”工程、全面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的意见》,细化“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开展一次党员统一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安排讲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讲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微党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党课;支部纪检委员讲授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专题党课。二是明确会议活动记录人员分工,分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班子会、“三重一大”、党史年鉴县志业务事务六个方面,会议记录本落实专人保管。三是指导记录人规范填写,分门别类整理好记录,妥善存放办公室保存,不随意外借,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跟进督促。
5.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年以前没有集体年度学习计划;个别班子成员未能提供个人学习笔记”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县委党史工委党支部2020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执行支部学习制度,内容涉及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知识、疫情防控等方面。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二是班子成员制订科级干部在职自学计划,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手机党校”在线学习不少于80分、“学习强国”不低于6000分,按要求完成调研文章或学习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召开党史三卷本编著工作辅导会、年鉴工作推进会。邀请地方党史专家为编纂人员授课,提升撰写能力、业务素质和实践技巧。
6.关于“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2名选任人选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动议未形成会议记录,讨论决定的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与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金湖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等制度,了解干部政策和工作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件、任职回避、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程序环节和考察内容。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三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单位推荐、会议推荐、考察、公示等方面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三是规范干部专项记录,从动议、研究、推荐、票决、公示等各环节,完整规范做好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事项记录。
7.关于“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少,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未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记录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金湖史志”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没有做到在全县广泛推广。对县域范围内非正式出版物的党史材料审核、各单位涉及党史内容的布展宣传审核未能做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县委党史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分管、具体人员落实,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系统分析研判、安排落实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意识形态会议记录。二是加大“金湖史志”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主动策划正面宣传,传播史志文化。4月以来,已发布《84消毒液,为什么叫“84”》《中共四大——唤起工农创新局》《金湖抗日根据地的开辟》等党史方志信息9篇。三是开展方志文化“六进”活动,向县图书馆、黎城街道平安路社区等单位赠送《中共金湖地方史(第一卷)》《金湖县志(1986-2005)》《金湖年鉴(2019)》等史志书籍,让优质史志成果服务人民文化需求。四是配合县委宣传部、淮安日报社单位开展“见证全面小康、红色乡镇、小康之路”主题宣传,核实“中国保尔”吴运铎红色故事中部分相关史实。五是开展“重温党史不忘本,牢记使命勇担当”党史宣教,在《金湖快报》开辟专栏,整理刊登发生在金湖境内相关重大党史事件,投放电子大屏“重温党史不忘本,牢记使命勇担当”宣传彩图,营造学党史的浓厚氛围。
8.关于“工作效率有待提高。《金湖县志(1986-2005)》编纂工作,于2008年启动,在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督促下,直到2018年10月才完成编纂并出版发行,历时10年”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领导班子与人员分工,明确党史、年鉴条线工作职责,明确党史、年鉴牵头领导、编辑人员、工作时间。二是定期召开党史、年鉴工作交流汇报推进会,交流工作进展,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党史三卷本启动初稿撰写、《金湖年鉴(2020)》文字初稿编辑有序推进。三是明确科室职责和人员岗位分工,用好激励机制,推荐一名同志晋升职级。
9.关于“工作人员责任心有待加强。《入党志愿书》中有填写内容与党员发展阶段不符,把‘同意作为发展对象"仍填写为‘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加以考察培养"”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工作责任担当。二是注重党建实务、业务学习,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党建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细致度。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一名党员发展对象。按县级机关工委要求,规范准备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等有关资料,资料上报完善齐备。
10.关于“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卫生包干区绿化费、年鉴彩页制作费、县志书号费等未附明细和协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分管领导、报账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学习研究《金湖县报账单位报账员职责及报账操作办法》,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金湖县公职人员借用公款相关规定》《金湖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掌握财务规范化各项要求。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票据及附件,明确所有票据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各项明细附件、协议等齐全方可入账。三是对原有的卫生包干区绿化费、年鉴彩页制作费、县志书号费等未附明细和协议,逐一对照细化梳理,查找相关资料附件备查。
11.关于“个别费用支出未履行批报手续,2017年12月支出一笔报刊费没有审批人签字”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财务支出报批程序,明确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交审核人审核签字,以上三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报账员在报账前再次审核签字齐全方可报账。二是明确开展费用支出自查,举一反三,杜绝手续不全、不规范现象发生。三是针对2017年12月一笔报刊费未审批的入账问题,已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内部财务执行。
12.关于“部分支出票据不规范。《金湖年鉴》彩页宣传费中标单位领取溢出标的额的资金未使用本单位票据”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财务票据使用规范,强化纪律意识,规范使用财务票据。二是自2019年起,年鉴广告彩页征集权已委托第三方拍卖,成交后一次性付款入账,不再有溢出标的额。三是2020年年鉴彩页已于5月进行了征集权拍卖,成交后及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条款,一次性付款。
13.关于“违反收据管理规定。向《金湖年鉴》彩页宣传费中标单位提供行政事业单位结算据,用以收取年鉴宣传费,且部分收入未及时解款入账,有的长达1年之久”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财务收据管理规定,与广告彩页拍卖成交方及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条款,不再为年鉴彩页广告费提供行政事业单位结算据。二是自2019年起,年鉴广告彩页已委托第三方拍卖,成交后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款,中标单位向各单位收取广告宣传费用的,开具其公司的发票。2020年,继续委托拍卖公司对年鉴彩页进行拍卖,目前中标单位已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及时解款入账,对于部分未标注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及时与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联系,提供相关证明划拨入账。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无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成果取得实效。
(一)注重制度执行。强化制度学习,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对照巡察整改清单,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日常执行中存在的漏洞,用制度规范促巡察整改,推动整改工作长效化、整改成效常态化,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发挥巡察治本功效。
(二)注重统筹兼顾。把整改落实与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结合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史志事业发展,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良好工作业绩来体现整改效果。
(三)注重持续发力。坚持将即知即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成效赢得党员群众的信赖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6800916;电子邮箱:jhdsgw@126.com。
中共金湖县委党史工委支部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