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进行了巡察。12月4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项16个问题,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一把手”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凝聚力和团结的问题开展了诚恳的自我批评,赢得了大家理解和支持。二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及时增进交流和团结,做到工作相互补台,互相支持。三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2020年度学习培训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管理能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实践技巧。四是完善年度绩效考评制度,制定《金湖县司法局2020年度科室(局)、中心、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细化明确绩效考评办法,压实责任到人,实现工作实绩与年度考核挂钩。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会,接受监督。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会前由组织人事科牵头,对议题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议题呈报表;会中,全体参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征求与会纪检监察组意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表态。会议记录人员做好全程完整准确记录。二是对本单位从事会议记录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会议记录标准,会议记录本落实了专人保管。
3.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制度》,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编制《工作简报》,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发3期。二是针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省市县等部署的中心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学习,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三是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对上级交办的每件扫黑除恶工作均明确到具体科室、具体承办人,确保所有工作扎实开展。四是制定《金湖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加大对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的责任追究。五是对前期巡察反馈意见中社区矫正、扫黑除恶工作执行不力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4.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不够平衡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鼓励在职机关工作人员踊跃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动与外地律师事务所联系,争取来我县设立分所。二是在年度考核中明确每个律师事务所在年底前确保引进1名律师,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三是继续加大公证人员招录力度,扩大公证队伍规模。四是制定公证业务培训计划,确保一年至少两次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办理能力。五是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青年干部为主导,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小组,结合省司法厅研发要求,共研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72项。六是在金湖论坛、法润民生微信群强化法律援助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七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追薪讨资、家庭暴力等案件受理免于经济审查。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听取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部署。二是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局机关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等平台传达上级意识形态相关决策部署精神。三是完善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评。四是制定网络舆情相关制度,通过《工作简报》适时检查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
6.关于“党的建设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文件,强化支部工作督查和指导。三是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月度报备、党员学习季度清单机制。四是出台《金湖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党支部制度》,明确了党组成员分管挂钩领域党建工作。五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确保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
7.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并充实一名党员到组织人事科,对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了《金湖县股级干部选用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干部选用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在检查中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选人用人的相关流程和要求。三是在调整干部前,班子成员之间充分沟通、动议、通气,做好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四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2020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党员发展,进一步充实党员队伍,增强政工干部力量。
8.关于“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需要”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法律专业人才招录力度,与县委组织部联系,引进了1名事业性质法律硕士专业人才。二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方案》,鼓励青年干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加大将法律专业人才择优选拔到关键岗位力度。
9.关于“工作作风漂浮,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金湖县司法局机关作风实施细则》及《县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二是对科室(局)、中心、处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迟到早退现象、办事服务群众满意度不定期进行督查,通过常督查、细提醒、严考核,推动干部作风切实转变。三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发文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定期对发文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抓实普法牵头工作,制定《2020年度金湖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及《2020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主动与各成员单位联系,发挥全县面上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
10.关于“‘两为"作风问题尚未根治”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湖县司法局“中梗阻”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在中层以上干部中进一步开展问题排查,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工作实效。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常态化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3名分管领导以及6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1.关于“人民调解重数量、轻质量、疏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三年人民调解案件回头看。对2016年全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个案补助由他人代领的情况,按有关要求,手续补充完善到位。二是对4名调解员重复领取7件案件个案补贴合计350元的问题进行清退。三是向县矛调中心原审核人调查核实情况,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向物业调解组织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案件拆分情况,并进行了谈话提醒。五是起草《金湖县人民调解个案补助申报审核发放实施办法》报局党组讨论下发,对个案、集体案件分类情况作了明确,并对个案补贴发放严格把关。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县司法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相关责任分解到每名党组成员。二是召开了全系统作风建设大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通报了典型案例。三是建立了《金湖县司法局廉情分析会制度》,开展一季度廉政风险点排查,由各科室认真排查本科室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对照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2019年度干部述职内容,并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评比表彰相挂钩。五是制定警示教育计划,待疫情稳定后,组织党员干部到淮安德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讲党纪党规活动等。
13.关于“行业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金湖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细则》,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标准、执业范围、工作要求、违反后果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和公布举报电话。二是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传达《关于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级服务报酬的报告》精神,明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级法律服务统一纳入政府购买,明确收费标准、落实部门以及相关考核。三是为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党课,要求其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职业道德及纪律意识。四是制定《律师管理办法》,对律师队伍进行从严管理。每月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一次网上巡查和实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整改。五是约谈被投诉查实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律师,促使当事人端正工作态度,提升服务意识。
14.关于“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湖县基层司法所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司法局及镇(街)管理范围,完善基层司法所职责。二是出台《司法所资产登记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司法所编制关系已调入我单位的4人,公用经费已纳入局财政预算,相关司法所办公经费结合预算安排做到实报实销。
1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金湖县司法局矛调中心人民调解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记账员、出纳员、审批人、监管人等各自工作职责,建立会计凭证、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收付款明细账,按时规范归档管理。二是对调解专用账户余额进行进一步核对,确保交接无差错、无遗漏。三是对8名“公调对接”调解员重复发放的2018年1月份工资合计8000元,向有关调解员通报相关情况,并追缴到位。四是对分管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县调处中心直接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五是建立健全公证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记账人员和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权责明确,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六是制定下发《金湖县社区矫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支出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七是出台《金湖县司法局政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规范政法专项资金的使用。
16.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要求严格执法,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执行,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二是制定《金湖县2020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公益劳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金湖县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请假范围、审批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请假外出。三是制定下发《金湖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确保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规范准确,及时纠正和查处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制定完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成立考核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考核。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在持续整改阶段将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推进深化整改。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没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52156;电子邮箱:jhxsfj@126.com。
中共金湖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