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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9-20 12:00:00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金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6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金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开发区党工委存在六项57个问题。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6月24日巡察反馈会后,当日下午党工委就召开巡察整改落实第一次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沈启涛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杨鸿明,党工委副书记朱长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朱华龙任副组长,党工委其他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日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金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意见及张志勇、沈启涛同志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7月上旬,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召开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各部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从严从紧从实抓,对照问题,迅速制定契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党工委已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深化思想认识。对照反馈意见,区党工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全面总结和深刻反思,坚持以上率下,在思想剖析上深挖一层,在整改落实上先行一步,充分发挥好表率引领作用。7月16日,开发区党工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围绕六大类主要问题开展排查,主动认领和深入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从思想上形成了广泛的共识,营造了从严从实全面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在整改工作中,区党工委针对巡察反馈的六大类57个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共制定227条整改措施,明确了各项整改措施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展开、强力推进。抽调专人成立巡改办,实行集中办公,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同时,还主动请县纪委帮助督查整改。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开发区党工委坚持问题导向,把制度建设贯彻于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落实到长效机制建设上,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体制、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推动问题解决,筑牢巩固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已修订完善开发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7项制度文件,制定出台党工委议事规则(试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14项规章制度文件,着力推动形成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经济总量偏小且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拟定《开发区企业闲置低效用地处置的暂行规定》,待县会研究推进。通过法定程序对森龙机械、辉海汽车、凯延实业、鼎固铸造等“僵尸”项目进行了处置。二是已草拟《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组织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材料待省市场监督局批复。正在与上级科技部门沟通筹建省级高新区。三是2019年5月,制定了《重大项目产业引导基金实施意见(试行)》,2019年5月出台了《金湖县第二届工业招商“百日会战”方案》,加大项目引进力度,上半年市认定亿元以上开工项目17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的智能织造产业园已开工建设,亿元以上竣工项目4个。

2.关于“主导产业没有做大做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在草拟《开发区产业链招商办法》,促进主导产业以商引商、链式招商、项目聚集。二是正在草拟《开发区龙头企业“一企一策”实施办法》,筛选一批销售可达5亿元,10亿元,30亿元的企业,精准施策,重点扶持,促进做大做强。三是落实新增长点培育要求,今年上半年,装备制造产业实现开票39.83亿元,占计划百亿元的39.83%,仪表线缆产业实现开票11.46亿元,占计划30亿元的38.2%。上半年申报列统企业10户。申报市验收设备投入超千万企业9个。四是正在草拟《开发区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明确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职责,分6个片区细化办部局具体服务指导工作。

3.关于“经济开放度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大外向型经济的考核办法》,已提请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二是加大外资招引和外资园区建设力度,已与韩国长水食品园区签订投资意向书,将在韩国长水郡开展招商对接活动。利用中日企业交流中心平台争取与日资企业加强合作。已筹建韩资产业园和电子产业园,重点集聚外资项目。在谈外资项目5个,智能制造产业园已经规划建设,外资企业将优先入驻该园区。三是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人才公寓建设速度加快,部分楼房2020年初可投入使用。西海产业园完成工程量51%。6、7月份,开发区主要领导和片区负责人专题赴外资外贸企业进行调研,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已完成外资企业的专题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

4.关于“部分规划前瞻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在按照程序招标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产城融合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写。二是积极推进在建的服务类工程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华电分布式能源站已于6月份正式投入运营。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和附属用房将于年底正式完工。人才公寓部分楼宇主体建筑已完工。西海产业园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1%。三是待《产城融合专项发展规划》完成后,将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业项目建设。四是区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按程序招标选取编制单位。五是待规划完成后,将依据区域空间规划,引导企业入驻各区域发展。六是对存在低效用地和与功能规划不符的林大木业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委托第三方对其资产进行评估,拟定了腾笼换鸟方案。七是加快电子产业园建设,已完成电子产业园规划环评工作。

5.关于“用人机制没有理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党工委会议讨论,向县编办呈报《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送审稿)》和《关于在专业招商局设置内部科室的报告》,8月上旬,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经县委同意,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召集县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会办开发区所提的专业招商部门内设股室问题的方案,待县编委会研究批复后实施。二是制定并落实青年干部培养计划,通过加强学习、实践锻炼、动态管理等方式,提升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向县委推荐了一批平时工作、政治表现优秀的同志,县委近期将研究择优使用,从而优化我区干部结构。

6.关于“相关社会管理职能没有理顺”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上旬,党工委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共同会办商定在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并增加3个事业专项编制,待县编委会研究批复。二是6月份新招聘7名城管协管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上岗,加强管理力量。三是县委县政府已将加快推进支持开发区重点领域改革纳入议事日程,并交办相关县领导牵头调研。

7.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措施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开发区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初稿,待研究出台。正在草拟《开发区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明确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职责,分6个片区细化办部局具体服务指导工作。《领导班子挂钩非公企业党支部分工表》已印发,进一步增加与企业的沟通联系。6片区挂钩企业工作责任制已建立,企业联系卡已制作完毕。二是工业项目推进办公众号正在制作中,相关企业服务配套功能正在完善中。三是网格化综治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充实了管理人员。开发区班子成员7月份对区内列统企业全部进行调研。

8.关于“党工委议事规则不完善、权责不清晰,长期在把方向、定大局、保落实方面核心主导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出台《中共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金开委〔2019〕52号),进一步明确党工委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流程。二是对党政办主任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现已按规范化要求做好记录。三是施行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双记双评”,纪工委安排专人同步记录。

9.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长期不够健全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金开委〔2019〕48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范围内的事项一律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策。二是施行党工委会议议题呈报制,对上会议题先由相关部门会商、主要领导审核,提前发给班子成员酝酿,未按规定履行呈报程序的议题不得临时上会动议。三是党工委书记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由纪工委书记监督提醒。四是纪工委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的监督。

10.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绩效评估已通过省环保厅、科技厅、商务厅联合验收。二是对省市县“263”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2019年4月出台《开发区企业雨污分流全面普查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通过整改提升,204家雨污分流需整改企业已经全部通过初验;2019年5、6月份与县市政部门协同工作,对开发区市政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损坏管道已全部修复。四是2019年6月新招录三名人员,充实了环保工作力量,同时明确涉及环保执法类问题交由县环保监察分局依法依规查处,并纳入淮安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管理。五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会议,调整了开发区安委会组成人员,修订出台开发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文件,领导班子成员签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开发区主要领导与其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单位,管委会与区企业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六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筛筛子”要求,从3月8日开始,对园区内企业开展检查,共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61处。制定《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要求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依法对本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带队,按网格化的管理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大整改,确保开发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七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化工企业、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要求,2019年4月下旬,党工委书记沈启涛同志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安全专家,分别对永宁气体、金豹球业、腾威电子、理士科技、庆鹏燃气等5家县下达我区涉危企业逐一检查,共计检查安全隐患77处,4月8日,管委会主任杨鸿明再次带队分别对东南纳米、申凯实业、佳丽橡塑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八是2019年5月中旬开发区组织对辖区内65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九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对园区内231家企业风险排查,目前已出具报告,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1.关于“个别财务人员存在干扰巡察的行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纪工委书记会同分管领导组织财经局全体人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每个人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二是修订完善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金开发〔2019〕52号),强化财务管理。三是将财经局人员配备到6人,对所有人员进行了岗位分工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排查了廉政风险源点并落实了防范措施。四是对涉嫌干扰巡察的财经局会计进行了函询,并配合县纪委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12.关于“学习领会贯彻新思想、新理念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机关学习制度》(金开委〔2019〕78号)。二是向机关、非公企业党员干部配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供学习。党工委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文件精神,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三是于7月下旬和8月上旬,分两批次安排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赴安徽金寨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实境教育;召开追忆红军精神,感悟红色文化心得交流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忠诚》、《最美奋斗者》等教育片。

13.关于“学习教育的形式大于实际效果,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请县委宣传部领导,对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辅导。二是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同志通过自己找,互相提、组织帮等方式,全面查找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解决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制定了《开发区机关作风效能考核办法》(金开委〔2019〕10号)、《开发区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考核办法》(金开委〔2019〕36号),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

14.关于“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工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金开委〔2019〕4号)、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金开委〔2019〕18号),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二是党工委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党校国家高端智库学术委员会秘书长黄相怀关于“重视和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向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配发《做一个思想清醒的人—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一书,组织意识形态读书心得PPT交流会。三是党工委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计划,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之一。

15.关于“对企业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管控尤其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层支部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严格管理。二是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排查,被赌博网站链接的江苏弘瑞液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江苏百成仪表有限公司(破产)、江苏力泰玻璃有限公司(更名重组)等3家企业网站正在走关闭程序。三是向企业发放意识形态提醒函,就员工教育、微信、QQ群、网站管理等做出相应提醒。四是明确专人到县委宣传部信息中心跟班学习,提升做好舆情监测管理的业务技能。五是制定《开发区突发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金开委〔2019〕17号),提升应对网络、新媒体的能力。六是“上有财富”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羁押,相关涉案投资人合法维权,动态基本稳定。嘉捷重工社保给付问题经协调法院、人社、税务等部门已处理完毕。

16.关于“研究人事工作没有严格按规定进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出台《中共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金开委〔2019〕5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金开委〔2019〕48号),明确干部人事工作一律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会前召开书记办公会,对干部人事工作方案进行充分酝酿。二是严格界定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出席对象和研究议题范围,对非领导职务人员除与其直接相关议题外,不再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三是严格执行党工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并由纪工委书记监督提醒。

17.关于“人事管理不合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原招商三局局长)刘成爱同志的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已转入开发区。二是经沟通,市环保局同意近期调出张鑫同志(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的人事关系。三是对机关全体人员人事关系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在党工委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相关规定。五是已经书记办公会、党工委会议研究,免去韩丽团委书记职务,提请县人武部免去李伏全人武部副部长职务。六是经党工委会议讨论,已向县编委呈报新的“三定”报告(送审稿)。七是对股级干部任职程序开展“回头看”。

18.关于“人员招聘不够公正”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湖经济开发区编外人员招聘和管理办法》(金开委〔2019〕69号),对编外人员招录、使用进一步明确规定。二是除县市监局编外人员张爱平帮助招商一局驻韩招商外,对江凯、高敬杰、汪华、黄友巧等4名没有通过招考的编外人员,实施考试、考核程序,4名人员均考试合格,经考核后规范了录用程序。三是安排党政办具体负责,对开发区所有编外人员招录进行“回头看”。

1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腾出开发区办公楼二楼,用于打造党群服务中心,加强开发区机关和非公企业党建活动阵地建设。二是每季度举办一次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活动,今年7月1日,党工委组织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庆七一党建大会,党工委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等活动。三是党工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布置党建工作,减少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其他分工,确保其主要精力用于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四是制定《开发区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金开委〔2019〕73号),强化抓党建责任。五是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开发区“红色力量”助推企业发展实施方案》金开委〔2019〕49号),制作党建宣传片宣传报道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工委领导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壮大红色引领队伍;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实行党员挂牌上岗,设立“党员先锋岗”。六是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目标,增强抓党建责任意识。七是制定《开发区“五星向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金开委〔2019〕50号),并认真贯彻落实。八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工委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三会一课”月度报备和党员学习季度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由党群工作部组织各基层党支部认真学习,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登录“学习强国”手机APP学习。九是调阅迅创科技、理士、杰创、坤宇等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资料,针对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十是党工委结合庆祝建党98周年之际,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分别赴抗大八分校、周恩来纪念馆、金寨将军县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党建活动方式。

20.关于“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三是党工委书记以身作则,带领一班人均以普通党员身份,正常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在支部组织生活中查摆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21.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支部进一步学习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各支部明确专人专门测算、管理党费,并将党费测算标准报党群工作部审查备案,党群工作部不定期检查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二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金组发〔2016〕78号),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对2008-2016年期间党费进行重新测算,22名同志补缴党费计13230元。三是向各支部派发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费收据,严格规范党费收缴方式。

22.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规上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信息登记,就组织成立工作已与县委组织部对接。二是对暂不符合成立组织的企业,待县委组织部招聘的非公党建指导员到岗后,统一报请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成立联合党支部。三是委托县委组织部,招聘6名非公党建指导员,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制定《开发区党工委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非公企业支部分工表》(金开委〔2019〕74号),促进党工委成员深入支部、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五是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赴金寨等地接受红色教育,邀请淮阴师范学院讲师开展《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专题教育。六是调阅部分基层支部活动簿册,对华电支部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对支部组织、纪检委员徐前进进行了提醒谈话。

23.关于“接待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公务接待管理的工作意见》(金开发〔2019〕55号)并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三是明确专人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台账,规范接待审批流程。

24.关于“公务接待违规使用高档酒及香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发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相关公务接待的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公务接待管理的工作意见》(金开发〔2019〕55号),重申禁止提供香烟、酒水和含有酒精饮料等相关规定。三是对涉及安排、经办使用报销香烟和高档酒的12名人员,于2019年7月份将香烟款和超标准部分酒款4441元退缴财政。四是由纪工委对12名涉事人员进行了谈话批评,外资招商局局长、副局长已由县纪委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和党内问责处理。

25.关于“公务接待费报销超标等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发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相关文件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公务接待管理的工作意见》(金开发〔2019〕55号)并严格执行。三是重申禁止提供高档菜肴、香烟、酒水和含有酒精饮料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批、审核流程。四是对排查出的涉事人员,经发局局长已主动向财经局退缴超标准接待费用4620元,并配合县纪委对其进行调查处理。五是修订完善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金开发〔2019〕52号),明确发票报销审批、审核要求,对费用报销附件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销入账。六是明确了机关和各招商局专(兼)职报账员5人,并对报账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明确了职责要求。七是明确了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禁止出纳会计直接现金支付,零星支出通过报账员备用金支付。

26.关于“违规为县相关部门发放企业竣工投产奖”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园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淮办发〔2017〕91号)精神,并书面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问题情况,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和上级有关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金开发〔2019〕52号),对无政策依据也未经上级批准的财政支出,坚决不予列支。

27.关于“违规报销接待用礼品等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市、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购买土特产品问题进行调查,根据市县纪委意见,已对分管财务的管委会副主任柏开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公务接待管理的工作意见》(金开发〔2019〕55号),明确禁止用公款购卖报销土特产品和各种纪念品赠送客商。三是对外资招商局购买纪念品问题,已配合县纪委对外资招商局局长进行了约谈。

28.关于“违规发放奖金和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3名省级科技镇长团人员发放的补贴,已书面向县委汇报,县委组织部门提供了市委组织部《淮安市科技镇长团管理激励办法》(淮组通〔2019〕25号)的相关文件依据。二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市级2名挂职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年终奖。其中一人已全额退回发放的奖金36500元,还有一人应退款18800元,因家庭困难,订立了每月500元的退款计划。三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严把发放范围及标准关。

29.关于“超标准报销出差补助”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和修订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金开发〔2019〕52号)明确了出差费用报销规定。二是对超标准报销出差补助的8名人员,已主动向财经局退款1880元。三是2016年7月已停止执行之前出差费用报销规定。

30.关于“出国(境)审批和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不再批准以私人护照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三是相关驻韩招商人员已联系县外办、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正着手办理公务护照等手续,保证驻韩招商联络处工作正常开展。四是严格执行履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审手续。

31.关于“出国(境)证件使用和保管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县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的相关制度。二是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新调入和新招聘人员中的15件私人出国(境)证件全部由党政办集中保管,并履行登记备案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制度,对管理权限内的股级以下干部及编外人员因公或因私出国(境),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领取证件。

32.关于“出国(境)费用报销违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了2019年预算支出项目,并在财务制度中明确不得超预算安排费用。二是对出国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把出国(境)审批关,严格执行费用报销规定,禁止安排审批手续不全人员出国(境)和超标准报销费用。三是对涉及超经费预审表报销的费用的4名人员,已向财政退缴超预算报支部分7278元。

33.关于“超预算拨付工会费且频繁发放奖品纪念品”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相关政策依据,认真制定工会预算,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省关于工会活动相关规定,制定严格活动的方案,做到一活动一方案,并报上级工会把关批准。三是对职工福利、文体活动、困难职工慰问等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四是严把工会经费支出关,对不属于工会活动或不属于工会经费支出的项目,一律不在工会费支出。五是由纪工委牵头,对工会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核查,对相关问题予以纠正。

34.关于“违规采购并配备办公电脑”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明确专职公共物资采购员和资产管理员,并要求相关人员加强采购业务和有关规定的学习。二是制定出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金开发〔2019〕53号)、《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金开发〔2019〕54号),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办公物品采购配置标准规定。三是对超标准配置的电脑,已交由党政办统一保管,供集体公务使用。

35.关于“个别干部购买并安装电铃召唤下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招商二局局长已拆除停止使用电铃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二是党工委书记对招商二局局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在开发区机关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

36.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且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了财经局内控制度,实行了岗位分离相互制约。二是修订完善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金开发〔2019〕52号)、制定出台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金开发〔2019〕51号)并严格执行。三是已商请会计事务所对相关人员兼职期间的会计业务进行稽核。四是已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并明确了财务人员职责权限,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

37.关于“大量经费管理使用违规,对相关财会人员不当使用并失之监督”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源点排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二是财经局代管平台公司账户已移交给公司专职会计记账,代管工会账目已于2019年7月底移交给开发区工会,取消财经局财务人员代理任何自身职权和业务之外账目。三是由纪工委对相关财会人员的问题进行函询,并配合县纪委对其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四是修订完善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内部审计制度(试行)》(金开发〔2019〕50号),明确每半年对开发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是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手续,对已通过收据预付的工程款,施工方已开据正式发票入账。六是对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的,已明确各招商局和机关专(兼)职报账员,按财务制度执行报销费用,禁止由财务会计直接使用现金结报,限额以下零星支出由报账员通过备用金支付。

38.关于“固定资产疏于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金开发〔2019〕53号)、《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金开发〔2019〕54号),明确采购专管员和资产管理员,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明细账。二是对现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账账、账物进行了全面核对,对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的规划展示馆资产进行资产复核补记入账。

39.关于“虚报冒领农业补贴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金开发〔2019〕52号),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二是对领取入账的农业补贴资金44.07万元,已于2019年8月份解缴县财政。三是停止领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四是由纪工委加强监督,禁止一切违规申报、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

40.关于“违规给予企业优惠待遇”问题的整改。

一是项目优惠政策兑现严格按照县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四是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开发区财政不再列支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费。

41.关于“以个人账户保存并流转招引企业和客商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修订了《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内部审计制度(试行)》(金开发〔2019〕50号)、制定出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金开发〔2019〕51号),明确了资金划转结报账流程。二是明确各招商局和机关专(兼)职报账员,明确了备用金支付范围,禁止财务会计直接结报账。三是纪工委牵头,会同招商局、财经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排查,对涉嫌此事的外资招商局报账员已配合县纪委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42.关于“以招引企业名义编造虚假支出骗取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纪工委牵头,会同招商局、财经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对涉嫌此事的外资招商局报账员已配合县纪委对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修订完善《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金开发〔2019〕52号),明确申报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有关专项资金申报规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

43.关于“重大建设项目程序违规且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整理汇编工程建设方面相关政策法规供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二是要求并监督业务部门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报批流程进行审批并执行。三是要求并监督工作人员,在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程序上,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度执行。四是8月份,县政府将开发区道路体系建设涉及的用地纳入全县土地征收计划,并逐步解决。西海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利用规划于今年6月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已向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报用地计划,待土地指标下达后进行报征,并完善相关手续。

44.关于“存在违规发包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已对分管开发区工程建设的原管委会副主任作组织调整,调离开发区工作。二是2019年4月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金开委〔2019〕48号),并严格执行。三是2019年3月修订完善《开发区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金开委〔2019〕28号),并严格执行。四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要求严格执行。

45.关于“存在违规招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9年8月上旬,纪工委书记会同分管领导对负责招标工作的两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要求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增强工作责任心。三是2019年3月修订完善《开发区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金开委〔2019〕28号),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

46.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2019年7月30日出台《关于对开发区签章资料校对审核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件资料审核把关,并认真执行。三是2019年8月2日纪工委书记会同分管领导对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四是根据合同相关规定,纪工委会同规划建设局、金开公司对近期工程项目监理类资料进行核查,对道路体系设施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因监理人员不到位,对开发区道路体系设施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处罚通知单,对项目总监处罚1万元,对总监代表处罚5000元。五是从严管理,加强监理人员考核,建立监理微信专群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大职能部门和聘请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和督查处罚力度。六是明确班子成员牵头分工重点项目,并充实三名人员到规划建设局,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七是党工委、纪工委于2019年4月下旬对西海产业园等重点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进行廉政约谈,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

47.关于“发行高成本公司债”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成立园林绿化、建设、物业、湖城建设等子公司,加快实体化运作,壮大实力。二是拟将已回购的神舟车业地块挂牌出售。已开工阿路美格、海科纤维厂房代建工程,增加现金流和经营收入。三是已申请淮金线西侧和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地块的开发,用以充实资产。四是向编办申请增加人员编制,准备招聘金融、财会专业人员5人来公司工作。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县金融培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目前已遴选出3名同志从事专门投融资工作。五是严格融资审批程序,控制财务成本。定期请国资办对公司融资工作进行季度、半年、全年检查指导,对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不出现债务风险。六是已函请县国资办对金鑫公司融资成本进行评估。

48.关于“无实质需求却通过企业代为融资”问题的整改。

一是2016年9月开发区融资平台已实行独立运作,其经营活动都经过县政府审批。二是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及债务风险防范已由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管理。三是开发区财经局2017年起已不再参与平台公司融资活动。

49.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深不细,导致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开发区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考核办法》(金开委〔2019〕36号),进一步明确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内容和考核办法,对领导班子成员上半年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纪工委参与的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对不符合“三转”要求的,彻底纠正。

50.关于“较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正面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纪律教育活动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开展法纪教育,实施“百千万”法纪宣讲活动,利用中心学习组、周五学习例会、微信学习群等渠道,确保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注重提升学习教育效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德园、红色革命根据地等处开展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

51.关于“对党纪法规宣传普及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党纪法规学习和宣传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年度测试和竞赛活动。二是利用宣传栏、广告牌等各种渠道和阵地,进行党纪党规宣传,编印党纪条规知识手册,供机关党员干部学习。

52.关于“监督执纪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份,已安排一名事业单位人员到纪工委协助工作。二是通过主动争取,县委常委会已研究决定,为开发区增加2名专职纪检人员。三是安排纪工委书记6月初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业务培训,督促纪检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参加省市县的纪检监察干部各类业务(视频)培训。

53.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把谈心谈话要求纳入《开发区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考核办法》内容。二是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新上岗人员,管理人、财、物人员,对轻微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员,对巡察反馈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做到有记录。三是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各部门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四是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开发区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考核办法》,认真研究分析和解决分管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五是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对巡察反馈的一般性问题,交由分管领导各自认领整改,纪工委加强监督推进。

54.关于“监督浮于表面,相关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对违规违纪现象未能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增强监督实效性。二是出台《开发区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考核办法》(金开委〔2019〕36号),进一步明确班子及其成员的职责,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行政效能、审计等单位的配合,加强对财务、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深层次监督,建立监督联动机制。四是对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五是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机关作风效能考核办法》(金开委〔2019〕10号)并加强检查督促,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六是对外资招商局长期不在岗的个别人员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由外资招商局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对其进行严格考勤、考核;对其问题线索,已配合县监委调查处理。

55.关于“‘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深化“两为”整治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纪工委监督推进,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科学可行的督查考核办法。二是实行履职痕迹化管理,在履职过程中及时收集痕迹资料。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金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开发区党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时刻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究,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工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二是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深化整改。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或回潮; 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强化跟踪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清零见底。聚焦存在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及时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务必整改到位,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深入分析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从制度上规范日常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巩固巡察成果。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通过整改任务的落实,补齐发展短板,积蓄发展动能。

四是巩固巡察成果,推动改革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巩固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通过正风肃纪,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治理一批影响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沉疴顽疾”,进一步激发开发区广大干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推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展现新作为,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6986029,电子邮箱jh6986982@126.com

 

中共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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