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8日,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 把县委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深刻分析问题根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取得阶段性成效。
1、态度坚决,高位推进。坚定不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落实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会、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类会议13次,研究制订《中共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亲自到分管单位部署,督查指导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压实责任,明确任务。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落实巡察整改方案,全面担当指挥员、战斗员和督查员。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全程督导各个层面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框架。
3、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订《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各类制度28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使整改成果得以巩固深化并产生辐射效应。
4、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突出党员模范作用,创新成立城东片区“临时党支部”,创建“红色工地”,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增速。临时党支部模式在征收和农房改善工作中得到推广应用。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美丽乡村、农房改善等工作,不断满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房改善工作多次在省市会议交流;深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原住建、消防、人防等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核、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等事项,实行多图联审、联合踏勘、一站式申报、合并办理,有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 、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合力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行政办公会议制度。从8月份起,实行局长月办公例会制度,局长亲自牵头协调巡察整改、乡村振兴、目标考核等重大事项。二是建立联席会办机制。定期召开房屋征收、燃气安全、建筑管理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协同协作。三是健全督办机制。加强项目一线人员力量,每周跟进塔集镇甫坝村姜庄、金南镇南望村望湖庄两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项目,督导相关镇加速特色田园乡村试点项目进程,8月16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黄庄通过市级复验。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严格党委会和行政会议事界限,明确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纪律,议事决策现场过程监控。一是民主决策。加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18年度奖金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执行。8月27日组织党委委员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加强汇报沟通。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7月份以来,调整21名股级干部,调整岗位10人。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做细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对民主生活会内容、程序、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作出明确规定,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委班子的意见和建议25条,广泛开展各级谈心谈话活动,局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局党委班子及党委委员个人的剖析材料,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对个人重大事项、信访问题、配偶和子女就业等情况如实作出说明。 7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全盘认领责任,深刻自我剖析,党委成员积极认领问题,自我剖析深刻到位,相互批评严肃认真,县委巡察组陈钢组长亲临指导。8月27日再次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规范今后民主生活会程序。四是拓宽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8月27日,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机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突发新闻舆情实施方案,明确党委委员的职责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具体职责,处理市政、园林、自来水、征收等单位舆论舆情30件。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施工现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红色引领”,有效发挥党组织在城建项目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宣传推广。一是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督查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难题。8名党委委员参加基层支部活动8次,组织、指导、督促各基层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加强非公企业党支部业务指导。明确3名党委委员和4名业务水平较高的党务工作者联系4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帮助、指导非公企业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三是规范“三会一课”。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内容作为党委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金湖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印发《住建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手册》,8月中旬开展住建系统13个支部党建工作回头看,集中调阅活动簿册,督查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月度报备、党员学习季度清单等工作。8月13日,对25名党员干部进行党建知识业务测试,组织13名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理顺10名混编混岗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对1名长期借用在外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组织调整,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4.关于“下属国有企业改革停滞不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企业管理。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制度体系,规范重大事项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8月27日,撤销城建兰台技术服务中心、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有名无实的企业;二是推动企业增项升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自来水、市政、园林等局属公司,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力;三是实行政企分开。督促测绘所、园林、市政、自来水公司完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工资及奖励办法,企业人员奖金与企业效益相挂钩。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领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卓高塑业(金湖)有限公司、江苏金尧置业有限公司(荷都庄园小区二期1#、2#、3#楼)、金湖县教育体育局(滨湖幼儿园项目)3家新上项目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并办理排污许可证,联合开发区对江苏鑫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百合纺织有限公司、鼎茂机械(淮安)有限公司等240家企业开展接管整改提升工作,督促接管整改到位后验收;按照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表,推进新建河、徐梁河、大兴北排河、老农抗河、化肥厂半截河、同泰河6条河道的截污管道铺设及综合整治工作,截至8月底已完成徐梁河、老农抗河、化肥厂半截河、同泰河综合整治工作及新建河截污管道铺设。二是推进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对2018年度全市排名后三位的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实施问责处理,细化2019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明确职责任务,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跟进指标进展。三是全面实行城区挖掘许可证制度。对城区道路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从严管理挂证施工,巡察整改以来没有发生建设过程中反复开挖现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市政管网巡查维护力度,实行定线、定时、定人、轮流巡线,7月份以来砌筑、维修、清理井427座,维修侧石409米,铺管道59米,发现破损、爆管及漏水共137处,及时进行了抢修;定期开展城区水表普查,重点是对43个黑户、偷盗水及问题表进行查处,对180块超年限表进行更换,对城区204个损坏的消火栓进行更换;制定路灯管养标准,严抓新建路灯工程质量,扩大老旧路灯改造范围,改造团结巷、新华巷路灯22盏;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低寿命路灯,更换钠灯灯泡、LED球泡加芯片280余盏,维修旧电缆1100多米。
6.关于“安全责任传导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结合省安全督查,每月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安全、扬尘、消防工作例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检查。7月以来,党委委员带队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性大检查、建筑工程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就隆泰福府项目安全、扬尘等方面整改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不良记录录入企业信用平台,对隐患问题严重的淮安金湖苏宁易购广场项目进行行政处罚移送。8月5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建筑工程钢管脚手架搭设实行“四方”验收制度学习,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每月召集燃气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例会,每季度对全县燃气市场进行全面大排查,7月2日联合县公安局、塔集村建服务站查处塔集镇闵桥村无证经营2处,没收15kg液化气钢瓶7只。三是督促小区物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整治消防栓无水枪水带问题,对交付未超过5年的小区已督促由开发企业配套到位,对交付超过5年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配套消防设施,已落实对景秀湾嘉园、兰亭熙园、名人世家等小区消防系统的整改。8月底,物管科对小区消防隐患整改回头看,已完成金达广场微型消防站配建,并督导物业公司进行人员消防培训。
7.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乡镇企业局、农委、教育局三个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往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回头看,顺河路68号小区路灯监控设施无法使用问题,联合县综管办积极配合该小区办理用电手续,目前该小区路灯监控已经正常使用。
8.关于“公共维修基金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对15家符合使用条件的维修资金申请均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在申请户属地的景秀湾嘉园、龙港花园、金石花苑、都市华城等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物管科收集相关资料向第三方审计单位送审,组织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提高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对金融花苑、金建橄榄城等小区5万元以上大额维修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二是完善维修资金拨付流程。维修工程款由住建局维修资金账户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杜绝提留“业委会管理费”的问题。三是现有门面公开招租。7月22日,对抵还维修资金的10处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租金入维修资金。
9.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存在较大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巡查。从7月16日起对650套已配租的公租房(廉租房)实行半年巡查、走访,核实是否本人居住。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已于2018年8月划归县国资公司管理。二是按程序配租。7月2日对2018年62户申请公租房(廉租房)家庭进行摇号、选房,完成2018年保障性住房申请配租工作。从8月起,联合县民政局、公安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黎城街道等单位,已初步审核25户公租房申请家庭。三是严格保障房准入政策。对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对象年审的公告》,严格执行《关于开展2019年度已配租的公租房(廉租房)定期走访和随机抽查通知》,严把进出关,未发现不符合条件对象进入保障范围。四是完善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结合全县危房改造实际,制定《金湖县2019-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危房改造纳入农房改善工作。7月10日联合县财政局印发《金湖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7月初聘请第三方鉴定公司对全县2019-2020年548户危房改造任务户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员资格确认基础上,对35户危改户的相关机动车、经商、不动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全面推动危房改造工作开工,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统一拨付改造补助资金。每半月对2019年度445户四类重点人群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贯彻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7月18日组织学习国家、省级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全面梳理本系统行业监管规章制度,废止2012年1月20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金政办〔2012〕117号),实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的通知》(金政办〔2019〕47号)。一是实行并联审批。简化报审材料,质监、安监、施工许可实行“一站式”并联审批,主动与开发企业对接服务,8月13日邀请15家开发企业对质监站、建管中心重(热)点岗位28名直接服务人员进行测评,对满意度较低的1名同志进行交流。二是增强服务意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聘请22名营商环境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住建系统工作监督,7月26日召开住建局营商环境推进会,8月29日召开行政服务窗口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学习;8月25日我局通报二季度全县营商环境督查情况,对软环境效能建设测评三差科室房地产开发科具体工作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大燃气工程监管。严格审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人员配备等情况,保证燃气工程的质量和安全。7月9日约谈庆鹏燃气公司负责人,要求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效,公开管道施工预算,接受客户监督。四是规范全县检测行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调查会议,对检测机构、混凝土市场开展调研,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放调查问卷30份,走访县内3家检测公司,建立全省各市检测机构名录,并提交给县招投标中心等相关单位,便于选择;每月定时向市级报送商品混凝土价格信息指导价进行备案,建立有序的检测市场。
11.关于“行业监督执法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整合关联监管单位资源。结合事业单位职能整合,将质监、建管职能充分融合,同步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监管。二是规范建筑市场。开展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暨金湖县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对32个在建工程工程款支付、监理单位审批流程等方面存在缺陷及时进行通报;8月份与县纪委、建设单位联合检查金南镇幸福街小区、塔集镇荷韵小镇项目人员履职、现场施工情况。每月进行信息采集,重点排查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等涉及建筑材料生产及供应、采购与使用重要环节,通过日常排查走访,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加强供水工程施工监管。制定《工程监督管理问责制度》,明确专人监管供水管网工程,进一步规范施工管理。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纪律规矩意识还未巩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公车使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原使用下属单位的一辆公务用车,8月27日已完成过户,目前机关及局属11个事业单位不存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现象。二是公开招聘。遵循“逢进必考,逢考必严”的原则,严格规范设置招聘条件,邀请行风监督员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月份以来自来水、荷之都、征收、市政、园林等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人。二是强化标后监管。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工程报验材料报检制度,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实行签到打卡制度,并加强履职督查。三是加大扫黑除恶力度。立行立改,5月20日晚召开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交办立行立改事项,并对扫黑办负责人、物管科负责人、物管科具体承办人分别作出提醒谈话处理;5月21日上午,住建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调整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配齐力量,并听取各相关单位、科室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5月23日下午,按照《住建局系统扫黑除恶“三贷四市”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要求,7月以来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60人组成12个排查小组,对建材企业和有主小区进行专项整治。以杨海霞恶势力团伙为例,制定《金湖县建筑材料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深化线索摸排,净化市场环境;以华建成恶势力团伙为例,与县综管办联合制定《金湖县物业服务行业治理及整改工作方案》,加大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力度,截至目前暂未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13.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管控措施。排查住建系统部门“三重一大”、日常资金支付、公务接待风险控制点,重点岗位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进行风险管控,督促办公室、财务科等重点科室落实党风廉政管控措施。二是加强轮岗交流。对全系统干部在岗时间进行排查,已调整长期不轮岗股级干部1名;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8月份分别对27名股级干部进行谈话、征求意见,8月30对35名在职股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机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推荐,交流重热点岗位及企事业股级干部21名。三是落实监督责任。7月11日,党委书记沈华东同志分别对党委委员杜军、柏广林、倪旻同志进行了约谈,推进县委巡察整改、城区雨污分流及黑臭水体整治、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做好分管领域监督指导,强化领导班子到分管单位、科室督查、指导力度,将督查工作常态化;8月23日,分管领导对市政负责人、自来水负责人、园林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四是健全企事业单位管理。督促下属企事业单位完善材料出入库、采购、财务等管理制度。五是收集整理房屋征收档案。按照《关于做好农房改善“一户一档”资料收集整理的通知》(金农房办发[2019]9号),《金湖县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动态评估暂行办法》(金政发[2019]25号)文件精神,督促平安安置公司移交征收档案555户。
1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财务审核。7月24日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县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意见,规范公务接待,8月7日学习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8月23日组织学习《淮安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出台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相关职责,规范财务审核。二是加强财务内控教育。针对园林绿化公司财务人员未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个案,加强住建系统财务人员教育,7月12日,分管领导组织企事业单位会计及报账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法》。三是开展财务检查。制定住建系统财务检查方案,8月份对市政公司、园林公司进行财务检查,督促局属各企业制定完善了财务制度。
15.关于“项目建设监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城建项目投资控制管理。8月20日印发《金湖县住建局城建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自行实施的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工期等情况;每月跟踪项目建设进度,8月份以后新开工项目均严格按城建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实施办法执行。二是规范变更手续。对变更处理工艺期间未履行变更手续,没有对隐蔽工程量现场签证的相关人员问责诫勉谈话,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审计问题。按照《关于落实金湖县政府投资园林项目工程变更程序的通知》要求,明确今后涉及变更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报县变更办审批。三是加强供水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加强工程实施前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制定《供水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审核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多方面征求意见,提高施工预算的精准度。四是加强援建厂房质量管理。自2017年以来,我局已无援建厂房任务,2019年按照县政府通过的镇(街)标准化厂房清理工作处置方案,积极配合县财政局,推进测量、鉴定工作,根据8月20日县政府关于援建厂房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测量批示精神,完成银涂镇15.98万平方米测量,并已出具测量报告。8月中旬,各镇街根据鉴定机构一览表,自行比价选择确定鉴定单位。
16. 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清理”问题的整改
向未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企业发出补缴通知,8月底已催缴到位48.858816万元,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联审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足额收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6902558;电子邮箱:jhzjjbgs@126.com 。
中共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