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水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修订《金湖县水务局党委议事规则》《金湖县水务局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金湖县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党委议事与行政议事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会议时间、审批流程、参会人员、议事内容、议事流程、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上级“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印发《金湖县水务局“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讨论事项及下属单位报备报批范围。三是出台《金湖县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月度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班子成员月度工作例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2.关于“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主要领导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同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关于优化水务局领导班子结构的请示》,争取县委、县委组织部持续关心水务局党委班子建设。二是根据班子成员特长进行合理分工,印发水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金水发〔2019〕70号)。三是与河海大学合作,举办水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治水兴水重要论述、新时代治水兴水思维的转变、创新思维与创新管理等内容。四是建立健全班子成员月度例会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谈心谈话,激发班子成员爱岗敬业、守土尽责、担当作为。
3.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水务局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文件中,明确各领导班子成员对挂钩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把关、监督职责。二是修改完善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关于程序报批报备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审计,2019年4月到2021年底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一轮审计。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水务局党委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到挂钩单位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二是将班子成员指导分管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2019年度水务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制定出台《金湖县水务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金湖县水务局网络舆情管控应急预案》,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四是制定《水务局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和任务,每月向县委宣传部上报突发事件新闻应急排查情况。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
5.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水务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印发《关于调整水务局党委中心组成员的通知》,设立专职中心组学习秘书1名。二是加强水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修订《水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成员制定自学年度计划表,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并对学习台帐进行管理。三是创新水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方式,采取轮流使用PPT讲解的方式进行学习,中心组成员就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四是开展“治淮精神”大讲堂活动,邀请老水利人王作礼先生进行专题讲座。
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水务局党委中心组安排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学习,局组织人事科开展专题培训。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使用,明确专人记录。三是对2013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018以来股级干部推荐材料进行核查。
7.关于“干部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水务系统混岗混编情况进行排查,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不同性质人员分类管理,逐步理顺编制关系。二是修订完善水务局“三定”方案,按照各科室具体岗位职能配置人员。三是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安排年轻同志到项目建设一线和重热点岗位实践锻炼。四是修订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金湖县水务局党支部考评实施细则》,推进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水务局党委组织开展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章,向下属各党组织发放《支部工作挂图》等学习材料。各党组织采用微党课、观看专题片、参观爱国主义基地等方式,开展“党员活动日”24次。三是开展支部工作“双调阅双反馈”,每季度调阅检查下属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印发督查通报。
9.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时长4.5小时。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党委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参加支部学习。三是对下属各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开展“回头看”,责令河湖管理所闸管处支部、石港船闸党支部严格按要求重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组织部对我局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进行调查,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做书面检查,对其他15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原组织人事科负责人、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对金湖水利建设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培训,组织全系统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集中观看学习发展党员流程微视频,学习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11.关于“局机关部分大额支出脱离财政监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金湖县水利工程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用途支付费用。二是编制2019年水利工程水费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精打细算,周密计划,合理安排水利工程水费的使用,报批后实施。三是对金禹供水服务中心大额支出开展“回头看”,核查报销手续及相关附件,对手续不全、明细不清的进行登记,规范报销流程。四是对支付的大额酒款无支出明细、招待费未注明事由情况的,由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五是对局属所有单位的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进行“回头看”,核查报销手续和程序,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防微杜渐。
12.关于“支出把关不严,招商引资费用失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3 年至2018年招商引资费用进行“回头看”,对报销手续不全、附件要素填写不规范进行排查登记,找出问题根源,防患于未然。二是研究制定《金湖县水务系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金湖县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金湖县水务局机关财务审批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局属单位加强培训教育,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流程的学习,举办2019年度水务系统财务知识及内控机制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抽查、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13.关于“滥发奖金、保证金本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排查奖金、保证金违规发放情况。发现2016年2月在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为水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发放秸秆禁烧奖金;在2013、2014年系统考核时违规将收取的保证金发放给下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二是限期整改退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及保证金本金已在2019年1月31日前,全部追缴到位。三是全系统上下认真学习了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奖金及津补贴发放的标准、报批程序及要求。
14.关于“有些领域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系列教育活动。各党组织结合“党员活动日”到德园、周恩来纪念馆、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等地开展教育活动6次。二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上推下卸、推诿扯皮”等“中梗阻”现象,班子成员排查“中梗阻”问题35条,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深入开展整治,推动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制定《金湖县水务局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16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举办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培训班,提高水利工程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在建工程安全检查,聘请安全专家每月对在建工程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教育、点评等形式抓工程施工安全;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对照项目进度计划,强化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着重矛盾协调,排好进度计划图,抓好跟踪和推进,保证全部施工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五是认真梳理已竣工的政府性水利工程,开展未竣工审计项目督办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印发《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水务局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班子成员到挂钩单位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下发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交办单,并对分管单位(科室)的责任人、重热点岗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系统55名中层以上干部到德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四是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五是研究制定《水务局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清单》,整改期间上传“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管理系统记实平台273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6981660;电子邮箱:jsjhwater@163.com。
中共金湖县水务局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