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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湖县人社局党委关于人社扶贫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5-10 12:00:00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月8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人社扶贫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3月5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人社局党委高度重视县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落实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一项一项认真剖析反思,一条一条制定方案措施,一件一件落实整改提高,取得了初步整改成效。

(一)紧盯政治站位,以认识提升推动工作发展。自接受巡察以来,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决服从、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大力支持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着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切实增强纠正问题、落实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正视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反思,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人社事业发展。

(二)紧盯责任落实,以层级压实推动整改到位。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局党委研究制定了《人社局落实县委精准扶贫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了3个类别12个问题清单,明确了43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局党委先后召开了2次党委(扩大)会,对巡察问题整改措施进行专题研究;专题召开整改会议6次,发出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察通报5期,分别对反馈问题整改进行研究部署和巩固推进,确保抓严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先后召开1次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全体职工会,1次问题整改推进会。劳动就业管理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组织就业创业政策业务学习4次。

(三)紧盯重点问题,以刃口向内推动作风建设。为进一步落实《县委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人社扶贫工作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局党委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近年来违纪问题线索开展了专项梳理。局党委根据梳理情况,对2个单位4名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

(四)紧盯建章立制,以制度健全推动工作规范。局党委对人社系统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废止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体现整改要求,建立完善规章,夯实整改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截止4月26日,提请县政府宣布失效、废止或部分废止文件6份,我局宣布失效、废止文件8份。劳动就业管理处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审批、创业贷款发放、技能培训管理等业务流程办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编印《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汇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扶贫办、民政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单位建立了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改完善了身份标识错误纠正函告制度。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止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对开展人社扶贫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2018年之前,局党委对人社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人社扶贫工作;未重点突出面向困难人群的“大帮扶””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党委牵头抓总责任,进一步学习人社扶贫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党委会至少研究一次人社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1月25日,党委会专题听取2019年精准就业扶贫情况汇报。二是成立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和就业创业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组织4次就业创业政策业务学习,督查复查台帐资料252份。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审批,创业贷款发放、就业困难人员培训管理等5项业务流程,编印《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汇编》,全面整改人社扶贫专项巡察交办问题。

2.关于“对人社扶贫重点工作开展主动性不高。放大外部因素对工作的影响,不能主观找原因,工作进度延后,依旧沿袭旧思路、老方法,不愿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惠民政策的落实效率”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主动履行人社扶贫主体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印发《2019年精准人社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助推人社扶贫三年行动计划。二是3月30日召开全县人社工作会议,对年度人社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整体推进。三是结合人社职责,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在就业帮扶、养老、医疗救助等方面积极探索新路子。

3.关于“内部考核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相关镇、街道进行了任务分解,但未见对具体涉及科室具体扶贫任务的考核文件,对扶贫业务涉及科室及部门阶段性督查推进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人社扶贫内容纳入对各科室、单位目标考核项目;积极与县相关部门沟通,与扶贫办共同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将人社扶贫及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纳入县对镇(街道)高质量跨越发展涉及人社部门考核指标,年底统一进行考核。二是联合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加强人社扶贫督查推进,每季度检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4.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严谨。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未按规定认证、审批,所有程序均在就业管理处内部操作,易产生廉政风险;认证的就业困难人员,95%以上为40、50人员,建档立卡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类型人员极少见到,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嫌疑;未制定核查等管理制度,监督职责未发挥好”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再次认真学习《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淮人社发〔2016〕105号),优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增加镇(街道)审核及局机关相关科室审批环节,使认定各环节处于监督之中。二是加大对《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淮人社发〔2016〕105号)的宣传,鼓励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自主申请认定,实现就业创业。三是对2016年以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补充完善资料,已完善补充材料信息52处,主要包括未填写证号、缺少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四是建立督查机制,每年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季度局相关业务科室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进行抽样审核,共审核18人,未发现问题。

5.关于“就业创业证内容填写不精准。2018年以前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内容填写随意,大部分未注明申请人员就、失业、享受政策性待遇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就业创业证》内容填写,在申领发放、就业备案、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等环节,准确详细登记信息,充分发挥《就业创业证》跟踪服务功能作用。今年来已发放《就业创业证》2634本,发证内容全部按文件要求填写。二是人社社区平台按照规定开展《就业创业证》的年检工作,对以往信息未记录的进行补录,对不按要求进行年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三是对集中办理《就业创业证》数量较多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就业创业证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目前,已对集中办理《就业创业证》数量较多的天利成、三木机械、欧陆汽车3家企业35本《就业创业证》内容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内容已经填写齐全,但少数《就业创业证》中部分项目内容未填写在规定位置,部分栏目缺少经办人签字,经办日期填写不够规范,已通知相关经办科室、窗口对《就业创业证》内容填写进一步规范。

6.关于“社保补贴工作开展不规范。 就业处设计的审批程序缺乏合理性,导致项目审批权下放、个人自由裁量权过大,代替人社部门审核职责,存在自行放宽申报范围、重点信息缺失、逻辑不合理、程序倒置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经办人员再次学习社保补贴发放政策规定,明确初审、复核、审批的职责权限,规范运行社保补贴申领程序,将局相关科室审批作为必须环节,形成权力制约。二是建立督查机制。3月份,劳动就业管理处对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走访调查,局职能科室对申报者按不低于申报人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共走访调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172人。三是加强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扩大知晓面。四是对2016年以来社保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回头看”,在对2016-2018年186本申报材料核查中发现61本材料中存在日期填写、签字、盖章不全等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善到位。对无法整改完善的问题,已由原具体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

7.关于“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制定核查等相关工作制度,核查存在随意性;内部档案管理差,文书档案与信息系统档案信息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再次认真学习《淮安市市区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实施细则》(淮人社发〔2016〕89号),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个人申请后,社区人社协理员上门调查走访,填写走访调查表,并拍照建立走访调查台账。目前,已建立起172人调查走访台账。三是局职能科室每年对申报者按不低于申报人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四是加强纸质台账与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比对,将新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使新增人员纸质台账与就业系统信息保持一致。五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8.关于“创业贷款作用发挥不明显。对申报材料审核未能对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使审核流于形式。部分贷款企业提供的部分人员就业创业证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企业招录职工合同明显存在不足、所有申报材料均为享受贷款贴息企业或个人一次性制作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申报流程,进一步细化申报环节,明确职责,在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规定要求进行初审、复核、公示、审批,加强创业贷款管理的内部控制。二是人社、财政、银行三部门做好协调,共同加强监管,发挥创业贷款在创业工作中的扶持、引领作用。三是开展2016年以来创业贷款发放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与劳动就业管理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经办银行立即联系相关企业和员工进行整改完善。同时,与县财政局共同拟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与流程”,作为贷款业务的执行依据。

9.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免费培训效果不理想。 没有注重现场教学实操实训,让参培人员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经过培训的人员就业率普遍偏低;对第三方培训机构管理上偏松软,在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补助申报材料中,出现材料后补、与系统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主管机构依然予以审核通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以往培训补助申报材料进行了自查,发现其中209人次存在材料后补、与系统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对劳动就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培训机构主动联系参培人员,重新填写申请表。同步出台《金湖县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管理细则》,组织各培训机构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管理监督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日常培训的检查、走访,重点规范培训补贴材料的初审、复核、公示、审批等节点,杜绝“材料后补、信息备案不一致”等情况。二是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增加培训项目的多样性、实用性,培训中邀请企业直接与参培人员对接,切实提高培训人员的就业率。今年已开办保育员、母婴护理、育婴员、电工、创业意识培训班9期,培训学员278人。4月26日,在黎城镇顺河村举办的创业培训班和辉煌职业培训中心举办的育婴员培训班中,江苏理士电池、江苏天力电缆等企业到现场宣传招聘。三是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审核过程的严谨公正。

10.关于“工作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在确定代缴费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比对标识的工作中,虽然相关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存在质量欠保证的客观事实,但没有与有关部门建立正式的沟通反馈渠道,影响工作效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部门职责,建立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召开一季度民政、扶贫办、残联等四方联席会议,明确扶贫办、残联与民政职责分工,通报困难群体人员动态增减变动情况,要求各成员单位准确在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进行相应人员标识。二是建立核查机制,定期对困难群体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11.关于“具体工作存在漏洞。缺乏对录入系统的救助人员信息进行二次核查核对机制,对于在系统中有可能产生的错标注、漏标注、多标注的行为缺乏责任追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督促督查,建立比对检查、纠正函告制度,每季度向信息系统后台申请一次困难群体标识情况数据,及时与困难群体人员名单比对,查找误差,纠错补漏。一季度发现98名标识错误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函》4件。二是对2017年以来救助人员报销情况进行“回头看”,制订二次审核制度,调阅2017年以来救助人员报销信息档案。累计核查93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涉及救助资金48.13万元。

12.关于“报销管理有待完善。 大病救助报销未与正常医疗报销“一站式”结算;对于医疗报销支付情况,未能建立内部自查自纠机制,堵塞风险源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医保报销窗口为享受大病报销人员开辟绿色通道,材料齐全一次办结。二是对异地就医结算费用进行了复核,抽查窗口异地就医结算材料,及时核对报销人员费用结算情况。结合智能监控数据,对单次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通过电话、实地走访核实真伪,并做好记录。三是建立核查机制,对享受医保报销“两降低两提高”人员身份进行信息比对,确保无疏漏。四是结合全省人社知识大比武和“人社大讲堂”活动,加强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文明规范及服务能力培训,提升综合业务素养,提高群众服务满意度。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大病救助报销未与正常医疗报销‘一站式"结算”的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与市人社局信息处进行了沟通协调,由于各地执行的政策标准不一样,市人社局暂时不能开发“一站式”结算程序。经过我局多次协商争取,待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开发新系统时,加入此程序。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交办信访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本次县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人社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了显著增强,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精准扶贫流程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均得到了有力推进。但整改工作离县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同志受以往工作惯性思维模式影响对整改认识不到位,少数问题还需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下一步,人社局将按照县委专项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整改。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落实县委专项巡察整改的重要任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把关履职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群众监督到位。举办意识形态、廉政党课等专题讲座,不断强化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

(二)强化整改要求,全程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以“抓铁有痕”的状态,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要求,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地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抓好巩固提升,长效整改。以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为契机,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与破解人社事业发展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结合起来,对照整改任务要求,变“长立志”为“立长志”,进一步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为推动金湖县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6903740;电子邮箱:jhldjb@163.com。

 

 

    中共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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