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届金湖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安排,5月1日,县委4个巡察组完成第二阶段进驻工作,对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工商联、县统计局、县委党校、县党史工委、县自来水公司、黎城街道所辖9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县委巡察组将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访举报箱和巡察信访举报平台,巡察受理时间为8:30—17:30,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
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阶段信访联系方式一览表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负责同志(含已退休、已调离)有关问题信访反映和意见建议,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