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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金湖县委第五轮巡察完成进驻
时间:2023-03-09 20:39:00  来源:金湖县纪委监委  作者:金湖县纪委

根据金湖县委统一部署,日前十三届金湖县委第五轮巡察4个巡察组完成对3个县直单位、1个街道、9个村的常规巡察和对全县住房保障问题专项联动巡察进驻工作。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对深刻把握巡察政治内涵,全面配合巡察工作开展提出要求,通报了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的工作重点及任务。

本轮巡察,县委巡察组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围绕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紧盯关键少数,开展巡察监督。

对县直部门和街道巡察,重点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重点关注党员干部改进作风、依规依纪依法用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重点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以及整改责任落实等情况。

对村巡察,重点检查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帮扶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深入查找村“两委”班子成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帮助推动解决群众在出行、就医、养老、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县委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现场巡察5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访举报箱和巡察信访举报平台,受理时间为8:30—17:30,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负责同志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县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保障性住房领域相关领导干部、负责同志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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