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近期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深入开展,现将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桂清、副局长费伯年落实县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11月30日,县委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将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县各单位各系统每一个人并抓好贯彻落实。孙桂清参加会议。12月1日,孙桂清主持召开了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12月5日,水务局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这两次会议水务系统仅有部分人员参加,县委会议精神没有传达到系统每一个人。同时,12月1日至4日期间,县水务局除对如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工作方案作研究部署外,没有部署、实施落实县委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没有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县水务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费伯年在了解全县安全生产动员部署会精神后,没有迅速贯彻县委安全生产会议的决策部署,也没有认真落实系统内安全生产具体监管措施。上述2人在贯彻落实县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中,缺乏敏锐性,行动迟缓,存在“等会”思想、慢作为问题,分别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针对以上通报问题,全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督促监管单位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并组织对排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避免做会议精神“二传手”,切实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定期研究、积极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狠抓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