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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12-09 15:39:00  来源:jhxjw  作者:金湖县纪委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市监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2019年3月7日,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部分设备损坏和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约842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县市监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履职不到位。县市监局药械科科长张立东、副科长陆伟、工信局安全办负责人孙载仪被立案审查;县市监局局长杨全民、食安办副主任谢伟龙、工信局副局长苏建保、应急管理局安监大队副大队长汤书生被诫勉谈话。

县政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郭黎明履行文件审核把关职责不力问题。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金湖督察发现,县政府办下发的《金湖县关于建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的工作意见》(金政办〔2017〕45号)中,“县发改委对县级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只要符合规划要求,实行先行审批,土地、环评手续后补。对县级审批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只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并且为非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的项目,均实行先核准或备案,后补办其他前置手续”等规定超越法定审批条件,违反法定核准程序,违背上级政策,造成不良影响。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主任科员郭黎明作为分管领导,对发文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金湖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柏广林对分管科室监管缺位问题。2017年6月,金湖县荷都庄园小区一期七栋楼未经备案,违规提前交付使用,违规提前交付5个多月。该小区违规提前交付后违建问题严重,群众多次举报。县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作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情况下,科室负责人万枝军和办事员丁路工作消极应付,未认识到已发生违规交付,也未采取措施处理。2017年12月办理荷都庄园小区一期交付使用备案时,万枝军仅依据丁路审核意见同意备案,未现场实地检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万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柏广林作为分管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被诫勉问责处理。

以上三起问责案例,暴露出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虚化、表态多落实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对照检查,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意识,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政治自觉,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传导有力、层层压实、全面覆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紧盯管党治党宽松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力、安全生产监管缺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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