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上旬,县纪委监委联合安全专家对8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第二轮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主要通过查看台帐资料、实地检查、访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共督查走访8个重点行业监管单位、16家企业、6家宗教场所及9个超市、施工工地等现场,现场走访60余人次。本次共“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112个,已整改106个,正在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94.6%。督查省市督办限期整改问题隐患14个,已完成整改12个,按整改方案正在实施整改问题2个,整改完成率85.7%。从督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能够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整治任务,排查整治工作均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对已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县民宗局还组织编撰了《金湖县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手册》,得到上级部门及广大宗教场所一致好评。但督查中也发现部分行业监管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填写不完整不严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重视不规范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台帐填写不完整不严谨。检查发现,商务局2020年五一前安全生产检查中,4家企业安全检查表未填写具体检查日期,3家企业安全检查中未有企业负责人签字;工信局3月12日检查万盛新材料公司和黄金地肥业公司时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无企业人员签字;交通局2020年五一节前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安全生产材料中,部分检查表中问题隐患整改时限一栏空缺未填写;民宗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分检查台账不完善,个别检查表缺失。
(二)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检查发现,商务局负责的华润苏果超市未在限期内整改卷闸门隐患,消防水箱水池指示标志、灯光安全指示标志虽有整改但还不彻底;工信局负责的金鹰润滑油材料公司根据整改要求制定了烘箱安全操作规程,但仅放在台账中,作业设备现场未张贴;公安局负责的新民路37-3号群租房整治,虽制发了交办单,要求黎城街道、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相关职能部门依规处理违章建筑问题,至目前尚未整改到位。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重视不规范。检查发现,交通局负责的捷达公司247省道南段扩建工程和420省道金湖段建设工程,部分道口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有员工未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县旅游发展中心负责的水上森林景区存在卡丁车游览处缺少灭火器材,进站处缺少警示标志,游客乘车未按规定戴头盔,木筏游览处游客未按规定穿戴救生衣等现象,景区内多个邻水处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民宗局负责的新港基督教活动场所无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记录、厨房卫生安全不达标、安全生产台账不完善;双庙寺厨房大灶旁排放液化气灶具和气瓶,安全距离不足,部分建筑物缺灭火器材,寺庙内的小河边缺防护栏。
三、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更加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疲劳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把上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动真碰硬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突出风险隐患。
二是资料上要更加规范。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对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资料填报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及时分类归档,确保要素齐全、附件完整。
三是整改上要更加严格。要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隐患纳入本单位整改台帐,可以立即整改的做到整改不过夜;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强跟踪督办,按期完成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在7月底前,向县安委办及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问题整改完成或者进展情况,县安委办及派驻纪检组要跟踪检查,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全部闭环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