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近期,县纪委监委通过调取查看村级财务阳光监管系统和阳光村务户户通系统数据,对全县农村财务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镇街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部署的同时兼顾村级财务核算工作,采取扎实有力措施,有序开展预算管理、收支核算、资源处置等具体工作,成效比较好的有黎城街道、金南镇、银涂镇、前锋镇。但是部分镇街、村居改革意识不强、落实力度不够、业务能力不足,导致村级财务核算进度落后。
截止3月16日,一月份未完成村级记账的镇街有:吕良镇、塔集镇;二月份未完成村级记账的镇街有:戴楼街道、金北街道、塔集镇、吕良镇。
二、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能,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加强面上统筹指导和行业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各镇街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各项任务再过细,及时查漏补缺,压紧压实农村工作局、村居、总账会计、事务所会计、财政所会计等各方职责,协同合作、同向发力。各镇街农村工作局要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管理,督促村会计及时报账,代理服务中心随到随记,确保村级财务会计核算体系高质量高效率运转。
2.强化业务提升。目前,部分总账会计刚接触村级财务工作,具体业务不熟练,少数事务所会计年龄偏大,信息化系统操作不精通,导致业务能力问题成为改革工作瓶颈。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各镇街村级财务业务指导,会同系统开发方对村级财务和阳光村务户户通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加强培训,尽快提升村级财务管理各方业务水平。
3.强化问责问效。各镇(街)纪(工)委要对农村工作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履责尽职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对改革存在抵触抗拒、消极应付的村级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县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进行督查检查,发现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将严肃处理,对村级财务记账、阳光村务户户通等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一律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涉及职能部门和镇街针对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于3月23日上午11点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行政中心大楼6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