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金湖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1月20日-23日,县纪委监委组成11个检查组,对全县25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16个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累计排查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473家,排出各类安全隐患580处。其中,中央督导组下发信访件1件(已处理),交办问题隐患9处(已整改8处),省市交办的问题隐患74处(已整改72处),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26处(已整改9处),隐患整改率71.6%。共下达整改通知书64份,对32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6家,处罚罚款15.78万元。
二、督查发现问题
(一)责任分解与落实不到位。《方案》要求“部门和单位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检查发现,少数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够健全,没有分解到具体人员,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和任务清单不够具体明确。如林业公司、文广旅游局。
(二)隐患排查与整改不到位。少数单位和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如文化执法大队对监管领域的问题隐患底数还未见底;县住建局对市交办的某加气站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整改不彻底,直到检查组现场指出后,才彻底拆除相关建筑。
(三)制度完善与执行不到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机制,是安全隐患有效整改的重要措施,也是行业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但少数单位对此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如民宗局未明确制定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工信局检查了3家企业,没有排查出任何隐患。此外,检查发现,不少行业监管单位普遍存在监管力度不强、执法不严等现象,对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失之于宽松软。如全县多家养老机构未取得消防许可或备案的问题,至今没有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上述问题,暴露出少数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落实县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决策部署不坚决、不深入、不彻底,监管责任缺失,在舆论氛围营造、责任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关键环节,推进措施不力,督促检查不勤,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所监管的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彻底。希望被通报单位深刻反思、狠抓落实,制订切实可行方案,推动通报问题彻查彻改,整改情况请于2月28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对此,全县各镇街、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真正扛起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改进工作作风,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关于协同监督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履行再监督职责,全程嵌入监督,强化追责问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以刚性问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