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粘铭要求涉恶人员支付其个人吃喝费用并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粘铭负责承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陆建的执行案件。2017年8月,粘铭私人请客吃饭,联系陆健为其提供一箱天之蓝白酒,并支付餐费881元。2017年10月,粘铭收受陆健所送2盒螃蟹和1000元超市购物卡。2020年6月,粘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科副科长、审判员顾海忠收受涉恶人员礼品礼金问题。顾海忠作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负责承办王卫东和华建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相关成员的执行案件。2018年10月,顾海忠收受王卫东和华建成二人礼金0.4万元。2018年春节前,顾海忠收受二人礼金1.6万元和2盒螃蟹。2019年春节前,顾海忠收受二人2盒螃蟹。2020年6月,顾海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上述两起问题暴露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充分证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以案为鉴,时刻反躬自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切实做到慎独慎微、严以律己。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和部署安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工作。
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节前会议部署、单位工作群发信息等多种方式,党委(党组)书记向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向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逐层逐级、一贯到底。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有关纪律要求,杜绝节日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是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节前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本镇街、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对照自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三是巩固“三防一化”行动成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内部食堂抵制粮食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商务接待、违规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庆事宜等检查,充分运用财政支付、税费开票、公车管理等大数据平台,精准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四是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报告制度。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群众信访举报、舆论媒体关注的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监委将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一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