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实现监督常态化、规范化,金湖县派驻第十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实行“廉情提醒”月度清单制度,量化、细化、具体化工作任务,使各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能有的放矢。
一是有风险必提醒。派驻机构于每个月下旬着手研究并制作被监督单位下个月的“廉情提醒”清单,并于每个月5日前发送给被监督单位,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的规定动作;被监督单位现阶段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廉洁问题;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重要节日节点前的廉政教育等,通过制作清单的方式,使被监督单位明确现阶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重点,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有提醒必落实。派驻机构于每月中旬到被监督单位进行走访了解,看各单位是否对照“廉情提醒”清单逐一抓好落实。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达序时进度或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可行的单位,派驻机构将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意见报送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被监督单位对照“廉情提醒”清单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有查实必处理。在每个月的月初,被监督单位对上个月“廉情提醒”清单完成情况和防范情况进行自查,派驻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绝不姑息,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自去年12月“廉情提醒”制度实施以来,我组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科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有效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